本报讯 日前,莆田港秀屿港区石门澳作业区11号泊位对外开放省级验收工作会议在莆田顺利召开。会议由省商务厅(口岸办)牵头,联合福建海事局、福州海关、厦门出入境边检总站等单位共同组成的省级验收组组织开展。莆田秀屿港区石门澳作业区11号泊位口岸开放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可正式开展外贸船舶航运作业。
石门澳作业区11号泊位为10万吨级通用泊位,岸线长度为306m,宽33m;东西栈桥长137m,宽15m。港区陆域面积约22.26公顷,后方区域设有2座煤棚、1座硫酸铵棚及集装箱堆场。2025年3月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主要货种为原料煤、锅炉动力煤、石灰石、废渣、彩砂、乳胶漆、硫酸铵及其他杂货等,设计年通过能力466万吨。该泊位是石门澳作业区首个对外开放的泊位,预计年新增外贸货运量约230万吨,将显著降低临港企业综合物流成本,全面提升莆田市临港产业核心竞争力,助力莆田实现“亿吨大港”工作目标。
为有效推动石门澳产业园发展,促进莆田对外贸易经济增长,莆田海事局发挥职能优势主动跟踪指导,助推口岸扩大开放。该局积极参与指导石门澳11号泊位对外开放工作,提出海事侧建设意见,指导督促业主单位落实整改口岸开放存在的问题,帮助码头业主梳理口岸开放法规、查验设施设备和船舶防污染设备配备要求等,确保设施设备配备满足口岸开放要求;强化与地方政府、口岸单位、码头业主的沟通协调,对接企业靠泊外籍船舶实际需求,积极协调上级及相关口岸单位,现场走访调研,协助解决问题,推进口岸管理工作更加科学高效。同时,优化通关环境,突出现场有效管控,利用电子巡查、无人机、海巡艇、执法车等一体化监管执法模式,加强对辖区进出港航道、码头回旋水域动态巡查清障,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督促码头业主、船方落实各项安全、防污染保障措施,确保船舶进出港及作业安全。
未来,该局将持续发挥海事职能作用,提供精准高效服务,持续优化海事侧营商环境,助力港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时报记者 林锦堂 通讯员 叶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