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16日,《莆田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该《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为莆田这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传承筑牢法治根基。市领导苏永革、徐德俊、王洋等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
莆田素有“海滨邹鲁”“文献名邦”之美誉,拥有近1500年厚重历史,积淀了丰富文化遗存,兴化府历史文化街区、木兰陂、妈祖信俗等文化符号熠熠生辉。2023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莆田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加快构建莆田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规体系,让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城市发展,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条例》。
《条例》的颁布实施具有重大意义,既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生动实践,为莆田文化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也是发挥“古府新城”优势禀赋,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有力举措;更是完善保护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实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积极探索。
为确保《条例》落地见效,莆田市将重点推进四项工作:一是坚守正确政治方向,依托“全市一张图”实现历史建筑、街巷街区、非遗文化等要素“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保护,守护莆阳文化“根”与“魂”;二是坚持守正创新,通过研究阐释、提炼转化、传承传播等方式,让文物、古建筑、古籍文字“活”起来,使保护成果惠及民生;三是强化多元宣传,借助新媒体平台与文化地标,开展多形式宣传活动,凝聚全民参与合力;四是压实各方责任,市县两级政府落实主体责任,住建、文旅等部门完善配套措施,司法机关强化法律监督,人大常委会通过执法检查等方式跟踪问效,确保《条例》落地落实、见行见效。
《条例》的实施将为莆田这座千年古城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能、增添新活力、塑造新优势。未来,莆田将以《条例》施行为契机,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凝聚社会各界合力,持续擦亮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金字招牌”,让古老莆阳在新时代焕发更持久的文化活力。 (时报记者 吴芹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