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身为驾校教练,本应是安全驾驶的示范者,却因醉酒驾驶酿成事故,成为反面教材。近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孙某被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案暴露出特定行业从业人员法制意识淡薄问题,具有典型警示意义。
今年6月中旬的一个晚上,孙某组织学员聚餐时大量饮酒,酒后孙某不顾旁人劝阻,坚持自己驾车返回住处。行驶至学园路路段时,车辆失控连续撞击1辆驾驶中及3辆停放中的机动车,碰撞后孙某又往前驾驶了数十米后,趴在方向盘上呼呼大睡,后被警方抓捕归案。经查,事故造成直接损失4.5万元,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案发后经鉴定,孙某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228.99mg/100ml,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案中孙某作为专业驾驶培训人员,其行为性质更为恶劣。”承办检察官指出,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醉酒驾驶机动车将面临拘役并处罚金;若涉及从业禁止情况,法院可判处三年至五年内禁止从事相关职业。(姚海山 张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