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可认定为本市“见义勇为”嘉奖
【发布日期:2026-05-22】 【来源:本站】
本报讯 近日,市公安局、市红十字会、市见义勇为基金协会联合发文,正式将发文后在莆田范围内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救人行为纳入本市见义勇为确认范围。这一举措既是对捐献者无私大爱精神的高度认可,也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文明进步社会风尚的具体实践,将为我市造血干细胞捐献事业注入强劲动力。
此次发文明确志愿捐献者具体的确认程序: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行为是指公民成功捐献出自己正常造血干细胞,输注至非血缘、非亲属关系的重症患者体内,帮助患者重建造血功能与免疫功能、达到疾病救治目的的合法公益行为,且获得国家、福建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表彰证书。确认过程坚持自愿捐献、无偿奉献、成功救人的核心原则。在莆田范围内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行为人或其近亲属,可向所在县(区)红十字会提出见义勇为行为确认申请,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和身份证明。由县(区)红十字会进行初审后,提请县级公安机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符合确认条件的捐献者,依法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并予以通报嘉奖。
据悉,截至目前我市已有27例造血干细胞成功捐献案例,已有5684人留样加入中华骨髓库登记成为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 (时报记者 林锦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