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共建“水上枫桥”,守护万里安澜。日前,莆田海事局联合厦门海事法院、莆田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海洋与渔业局、莆田海警局,正式签署莆田“安澜”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共建合作备忘录,标志着莆田水上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正式迈入规范化、协同化、高效化新阶段。
该解纷中心明确工作目标:有效统筹执法、司法、调解、仲裁等多元力量,化解水上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船舶污染等各类海事纠纷,全面提升海事纠纷调解质效,打造平安、和谐、诚信、友爱的一方水域。
该解纷中心具体运行模式:采取“多渠道接入、一平台解决”模式,按照“调解挺前、多方参与、分工明确、类型清晰、覆盖全面、流程明确、文书统一、司法保障”的流程开展工作,努力实现群众化解海事纠纷“最多跑一地”。
海事纠纷类型指的是:商船碰撞、触碰、火灾、污染等各类水上交通事故;船员人身损害纠纷事件;商渔船碰撞、污染纠纷事件;船员劳资纠纷事件;商船触碰养殖区纠纷事件;海上养殖、海岛旅游等引发的纠纷;与共建单位有关的侵权纠纷、海商合同纠纷、海洋开发利用等纠纷;其他水上相关的未列明纠纷事件。
此次成立莆田“安澜”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凸显四大优势。功能集结,省事省心:集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司法确认、诉讼服务等功能于一体,实现海上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处理”,努力实现群众化解海事纠纷“最多跑一地”。专家荟萃,公平公正:集结专业的海事调查官、法官、警官、律师等职业专家,以“公平公正、无私有爱、和谐诚信”为原则,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到的公平正义,切实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实现“小事不出船,大事不出港,矛盾不上交”和谐稳定局面。效力确认,强制执行:达成调解协议后,可将《调解协议书》转换为法院的裁定书,若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源头预防,普法减纷:共建单位通过深化进码头、船舶、企业、学校“四进”走访,联合开展普法与水上风险预警,不断提升水上从业人员法治素养,切实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水上矛盾纠纷。
解纷中心通过打破部门壁垒,畅通协作渠道,解纷中心推动信息互通、专家共享、程序联动、效力衔接,逐步成为优化航运营商环境的一张“法治名片”。
未来,莆田海事局将持续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弘扬妈祖文化精神,全面推进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运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时报记者 林锦堂 通讯员 牛超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