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届市政协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发布日期:2026-01-09】 【来源:本站】 【阅读:次】
1月8日,八届市政协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八届莆田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
(2026年1月8日政协第八届莆田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关于增补邓心智等同志为
政协第八届莆田市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26年1月8日政协第八届莆田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增补下列24位同志为政协第八届莆田市委员会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政协第八届莆田市委员会
部分副秘书长任职名单
(2026年1月8日政协第八届莆田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八届莆田市委员会
部分专委会主任任免职名单
(2026年1月8日政协第八届莆田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林梅金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第八届莆田市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主任职务;林元春同志任政协第八届莆田市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主任职务。
关于接受方宇等同志请辞
政协第八届莆田市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的决定
(2026年1月8日政协第八届莆田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调整、本人请求,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同意接受方宇、吴建通2位同志请辞政协第八届莆田市委员会常务委员。
因任职年龄、工作岗位调整和本人请求等原因,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同意接受徐永辉、陈培青、郑占林、林梅金、沈晓彬、黄秀姐、张翔7位同志请辞政协第八届莆田市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
因任职年龄原因和工作调整,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同意接受方宝昌、许金洪、张志、张煌、张力学、陈俊杰、林楠、林丹华、黄金辉、姚珊珊、蔡莉莉(按姓氏笔画排列)11位同志请辞政协第八届莆田市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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