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届市政协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发布日期:2025-01-03】 【来源:本站】 【阅读:次】
1月3日,八届市政协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八届莆田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
(2025年1月3日政协第八届莆田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十八次会议通过)
关于增补刘敏等同志为
政协第八届莆田市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25年1月3日政协第八届莆田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十八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增补下列18位同志为政协第八届莆田市委员会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政协第八届莆田市委员会
部分专委会主任任免职名单
(2025年1月3日政协第八届莆田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十八次会议通过)
陈庆王同志任政协第八届莆田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主任,不再担任政协第八届莆田市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主任职务;张一丽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第八届莆田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主任职务;任清华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第八届莆田市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职务。
关于接受张一丽等同志请辞
政协第八届莆田市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的决定
(2025年1月3日政协第八届莆田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十八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同意接受陈四海同志请辞政协第八届莆田市委员会常务委员。
因任职年龄原因和本人请求,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同意接受张一丽、陈晓红、林金明(按姓氏笔画排列)3位同志请辞政协第八届莆田市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
因任职年龄原因和工作调整,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同意接受方国民、朱旗、 刘滨涛、杨碧静、肖兰英、陈亮、林素琼、林莉珍、林淼鑫、欧国民、郑淑娟、黄云鸿、龚晖(按姓氏笔画排列)13位同志请辞政协第八届莆田市委员会委员。
关于撤销余闽中、张金龙政协第八届莆田市
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
(2025年1月3日政协第八届莆田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有关部门的建议,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同意撤销余闽中、张金龙政协第八届莆田市委员会委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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