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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政协第八届莆田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4-11-27】 【来源:本站】 【阅读:次】
关于召开政协第八届莆田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1月27日政协第八届莆田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莆田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莆田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25年1月召开,会期三天半。建议会议主要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莆田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莆田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八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3.列席莆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市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4.选举有关事项; 5.听取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莆田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6.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莆田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来 源:市政协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