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4日市政协机关党组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市政协机关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手续的若干规定》和《行政单位财务规章》等,结合市政协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二条 职责归属。单位法定代表人(秘书长)对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负责。办公室分管领导协助法定代表人对市政协机关日常财务工作具体管理。办公室行政科负责市政协机关日常财务工作的办理落实。
第三条 职责分工
(一)行政科职责:负责财务会计制度的修订和实施,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的定岗和职责拟定、迎检等全面工作。
(二)会计职责:按照财经制度及有关规定对机关所有经费收支凭证进行审核把关。具体负责:1.编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决算、预算调整,做好用款计划指标申报,收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责任人的项目库绩效申报材料并录入绩效申报系统等财政局要求的有关工作。2.应用准确的会计科目记账、调账、填送报表;3.做好预决算公开,本单位财务公开及财务报表等工作;4.收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责任人的自评材料并及时汇总整理上报;5.装订、保存、移交各种财务资料档案;6.完成与财务工作有关的材料收集准备、迎检等工作;7.个税申报及扣缴;8.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出纳职责:1.负责国库工资、奖金、医保、社保、公积金、慰问金、“三公经费”平台数据申报、个人收入核算、发放及统计等工作;2.按规定管理现金,及时报销发票并登记现金日记账及银行存款日记账;3.做好食堂的伙食费扣缴、日常费用核销等工作,负责公务卡办理及使用指导,负责票据的使用和管理;4.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四条 财政拨款收入。会计要按财政预算批复执行收支结算,严格按照财政预算批复的专项项目经费、经常性项目经费、新增追加项目经费、政府采购计划等,做好支出指标设置及申报以及项目绩效目标编审、汇总、报送等。未经秘书长或主席同意不得擅自调整经费或项目用途。
第五条 其他收入。单位收受财物或接受财物捐赠的,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按财经制度分项纳入单位统一核算管理。收入需上缴财政的,应及时上缴国库。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六条 支出原则
(一)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先预算,后支出”的原则以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使用有关规定执行。
(二)严控大额资金支出,单项支出5万元至30万元(含)的需经市政协机关党组研究决定;单项支出30万元以上的须经市政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三)严格预算绩效管理,资金使用项目责任人要提高绩效意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按照“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以及“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要求,严格落实预算支出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推进预算编制有目标、目标执行有跟踪、执行结束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监管机制。
第七条 报销程序
(一)由经办人负费办理报销手续。
(二)按规定提供相关票据、正式发票、审批单、批准文件、调研考察方案报告等书面材料。
(三)正式发票须有经办人、证明人等签名并备注(市政协全会的会议费用报销票据须各组组长签名确认)。
(四)《市政协机关经费报销审批单》(详见附件1)由经办人、证明人、相应委室负责人签名后送行政科会计审核、办公室分管财务副主任复核、秘书长审批。
(五)审批完整后,经办人将所有凭证交出纳办理支付。
第八条 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凡需采购物品,首先要填报采购审批单。根据市财政局有关规定,属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服务必须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平台实施采购,不得自行采购或在其他平台采购。属自行来购的,按货比三家原则组织采购,由行政科负责人安排相关采购员办理,所有采购物资须先入库登记,再办理出库手续后方可领用。购物报销需附发票、清单、审批单、入库单、询价单或协议等。
第九条 资料及印刷费管理
(一)报刊征订:年度报纸刊物的征订由办公室宣传科提出方案,经机关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宣传科根据机关党组会议纪要征订目录、数量、金额及分发对象具体办理。
(二)材料印刷:机关内部公务材料印刷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相关机构提供有偿服务,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单项印刷费用预算超过1万元的须报秘书长审批,并提前填报《市政协机关材料印刷审批单》(详见附件2),日常公务材料印刷由秘书科统一按月汇总结算,报销时须附正式发票、结算单、印制明细单和报销审批单及有关协议等。
第十条 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按照新修订的 《莆田市政协机关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规定》文件执行。
第十一条 接待费管理。按照新修订的《莆田市政协机关公务接待工作暂行规定》执行,报销由行政科签经办人、相关委室签证明人。车辆管理费用按照新修订的《莆田市政协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文件执行,报销由派车责任人或驾驶员签经办人、相关用车人员签证明人。
第十二条 设备购置及固定资产管理。按照新修订的《莆田市政协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和《莆田市政协机关物资采购管理规定》文件执行。严格执行先入库后领用管理规定,报销由采购员或具体事务责任人签经办人,相关使用人或管理人签证明人,报销时须附上《市政协机关物资入库、出库审批单》。
第十三条 暂付款管理。因公借款必须先填报《市政协机关公务借款单》(详见附件3),借款人必须在完成任务后一个月内还清借款。
第五章 票据管理
第十四条 出纳负责票据的管理和使用。出纳要严格遵守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票据管理使用制度以及业务关联银行的有关制度、帐户管理制度和结算纪律,及时办理银行业务。使用票据须不拆本、按序号、按序时登记,票据的申领、核销等应履行规定手续,废旧票据要妥善保管,所有票据不得丢失、转让、扩大使用范围。
第六章 监督检查管理
第十五条 行政科负责人负责处理与本单位财务工作有关的质疑、投诉、迎检等工作,督促经办人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支出规定,对于先支出后补签、或手续不完整即报销的现象要及时制止。财务人员须格守法律法规、财经制度,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适用市政协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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