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获悉,5月11日,莆田市政协办公室、莆田市河长办、共青团莆田市委联合印发《莆田市“委员河长”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拟按照“一名委员河长负责一段河湖、溪、渠(河段)或一段海湖、库岸边”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聘请各级政协委员担任“委员河长”参与监督河湖长制工作。 今后政协委员将发挥监督履职作用,结合政治协商、凝聚共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重点聚焦节约保护水资源、保障水安全、防治水污染、治理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管控水域岸线等内容,完善河湖管护社会监督体系,通过参与巡河、视察调研、建言献策、监督评价、宣传引导等,协力推进河湖长制实现有名、有责、有能、有效,为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河、智慧河、幸福河贡献力量。 《方案》指出,各级河长办要主动向委员河长通报中央、省、市有关河湖长制工作文件、会议精神,适时组织召开委员河长工作座谈会和河湖长制业务工作培训,听取委员河长意见建议,引导其进一步熟悉工作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及管理制度等。相关河湖(段)长、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委员河长监督询问,对其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响应,并反馈处理情况。各级政协、河长办、团委要充分利用各大媒体对选聘委员河长的目的、意义以及活动成效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河湖长制工作之中。 《方案》要求,各级政协要积极引导和鼓励委员参加委员河长工作,并落实委员履职积分奖励。落实智慧管理机制,开发委员河长巡河APP。实施绩效考评机制,将各县区开展委员河长工作落实情况将纳入市对县区河湖长制工作绩效考评评估指标。施行评优表彰机制,根据委员河长开展的情况适时开展评优表彰活动。 (时报记者 郑育俊 通讯员 廖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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