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记者 郑育俊 通讯员 吴慧丹
为助力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市委、市政协共同商定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作为市政协年度重点协商议题之一。 “食品安全是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题中之意,更是对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向往的呼应。”在莆田市政协“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专题协商会上,政协委员们与相关部门负责人面对面沟通交流,共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之策。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过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探索建立了一系列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食品监管体系。”会上,市政协副主席林惠中代表课题调研组作了调研情况报告。 课题组成员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实地走访察看了仙游县、荔城区七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工作开展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莆田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荔城区镇海市场监管所等检测机构建设、基层监管力量配套和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以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贯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和分析。同时,召集市发改委、农业农村局、海洋渔业局、卫健委、商务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局、莆田海关等部门分管领导及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代表参加座谈会,分析探讨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对策措施。 “食品安全工作事关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要全力打造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调研组成员王洪辉、陈祖芬、郑淑娟、黄家基等委员踊跃发言,从网络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法规制度建设、完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建议。 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莆田海关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作出回应。 “调研组和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有益参考。”副市长林韶雯表示,将充分吸收调研成果,认真研究落实措施,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要认清形势,提高站位,以更强的责任感守牢安全底线;要统筹兼顾,精准发力,以更实的举措增强监管效能;要多方联动,协同推进,以更强的合力提升工作实效,让群众共建共享食品安全治理成果。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过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探索建立了一系列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了涵盖组织实施、法规宣贯、检验检测、全程追溯、信用监管、社会监督、应急处置、企业主责等领域的食品监管体系。 权责明晰的监管体系。在组织领导方面,调整完善食品安全委员会机构,由市委书记任市食安委主任,市长任第一副主任。在机制保障方面,出台《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和《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和市级有关单位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在经费保障方面,将食品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2021市本级投入达5300余万元,全市43个基层市场监管所均配备了执法车辆、食品检测设备。 依法守法的宣贯体系。持续加强普法宣传,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四进”宣传活动。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建设,监管人员每人每年参加食品安全相关内容的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单位共查处种植养殖、食品生产经营等违法案件385起,罚款107万余元。在全省率先出台“三小”食品案件适用减轻处罚情形《指导意见》。 科学严谨的检测体系。莆田海关、市农业农村局、海洋渔业局等部门持续强化食品、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基本能够满足我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需求。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新扩食品检测参数80多项,涉及食品中污染物、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及微生物等食品安全检测项目。近三年,全市年均食品安全抽检量达到6.2批次/千人,总体合格率98.22%以上。 全程全域的追溯体系。出台《莆田市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粮食、畜禽产品、蔬菜、水果等13类食品为重点,推动源头赋码、“一品一码”、凭码销售。截至目前,全市共有5499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纳入“一品一码”追溯管理,累计录入食品追溯信息达到6611.1万条。同时,逐步扩大食品追溯范围,2021年度,城厢区、涵江区食品“一证通”试点通过省级验收。 导向鲜明的诚信体系。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食品为切入点,推进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建立食品安全黑白名单管理制度,将13家信用记录优的中小企业纳入“白名单”,在行政许可、政府补助、品牌宣传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将20名因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被判刑的行为人列入“黑名单”,实施食品行业从业禁止。 广泛参与的共治体系。在全国率先将食品安全监管融入综治网格管理,科学定格、定人、定责、定标,近三年全市网格员共巡察食品主体10万余家次,采集上传信息8万余条,有关做法得到国务院食安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建成“五线合一、五级贯通”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体系,近三年共受理食品安全类投诉举报7380件,按时办结率达100%。 快速高效的应急体系。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莆田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调查、处置、报告和信息发布工作程序,全市每两年至少开展1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规范程序、锻炼队伍、提升能力。依托东南网建立食品安全谣言抓取、识别、分析、处置智能化平台,近三年来,对近100起食品安全谣言进行辟谣。 企业主体的责任体系。全市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均设置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并明确责任人,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大型食品批发企业、食品批发市场开办者100%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自评自查。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市执证的608个学校食堂100%落实校长陪餐制度,100%实现学校自主经营,100%实现“明厨亮灶”。 调研组发现,我市食品安全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有行业基础比较薄弱,基层监管力量不足,风险隐患依然存在,监管工作存在难点,共治格局亟待推进等。 调研组建议,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加强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工作要求,以推进我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为契机,紧盯创建目标、细化工作方案、压紧压实责任,全力打造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以提升食品产业为抓手,夯实食品安全工作基础。一是传承发展传统名优食品。发展莆田传统“四大名果”和“金沙薏米”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巩固海带、紫菜、牡蛎等传统水产品品种生产和鲍鱼等名优品种养殖。扶持小农户发展传统食品品牌,注册食品类商标,积极打造福建著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福建名牌农产品。二是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推动农业发展导向由增产转向提质。推进病虫害科学防控,实现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提升农产口品质。出台政策鼓励建立覆盖基地贮藏、物流配送、市场批发、销售终端全链条的冷链配送系统,加快生鲜食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开展食品行业创优活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推进涵江区、秀屿区第三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加强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管,强化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通过政策支持和奖励扶持,积极培育富有莆田地方特色的食品产业特色品牌。 以加强能力建设为核心,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一是加强监管人员业务培训。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把在职人员的培训纳入年度监管工作计划,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以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能力为重点,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岗位培训,提高科学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探索“智慧监管”模式。要发挥“大数据”优势,对接“全市一张图、全域数字化”建设,优化提升“市场监管一张图”,做好已建成监管模块的数据梳理、功能完善以及后续模块的接入应用,重点指导基层运用智慧市场监管平台提高执法精确度,推动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检查、全流程记录和全过程管理,增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加快推行电子化审批,持续提升食品经营审批便利化、智能化水平。三是强化基层监管力量建设。要突出加强检测力量建设,支持检测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做到应配尽配;适当提高检测技术人员的待遇,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健全食品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基层有足够资源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办公业务用房、执法装备和检测设备配备达到国家建设标准要求。 以加强日常监管为重点,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一是全面排查线索。全面梳理在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案件查办、投诉举报、媒体曝光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深入排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旅游景区、车站站区,准确掌握一批案件线索,集中交办、限期调查,强化源头综合整治。二是开展集中整治。针对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改和查处力度,重点打击“山寨乳制品”、农村及校园周边“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假劣农药兽药等,坚决查办农产品及食品生产经营违法案件,着力消除问题隐患。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分层分级包保机制。对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按照规模和业态进行分级,由市、县、乡、村四级领导干部进行包保,明确职责和任务,签订责任任务承诺书,推动形成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机制,实现对风险的精准防控。进一步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机制和制度。 以实施攻坚克难为突破,压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一是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进一步压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责任,督促落实资质审查、规范信息公示、建立相关制度等;严格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范餐饮经营行为,围绕环境卫生、人员健康、食材采购、加工制作等方面加强线下执法,积极推广入驻商家“明厨亮灶”工程,搭建“互联网+社会监督”透明信息平台。二是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督促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履行好集体聚餐信息报告和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工作,督促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事前指导、事中检查和事后跟踪工作,强化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公示制度。三是推进食品流通摊贩集中经营场所建设。建议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按照统筹规划、总量控制、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原则,统一划定临时经营区域和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鼓励食品摊贩进入集中交易市场经营,并提供必要的基本卫生设施。 以实现共治共享为目标,凝聚食品安全工作合力。一是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等主题宣传活动。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和共享平台,综合运用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报刊、网站、政务公开栏等载体,公布监督抽检信息,曝光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氛围。二是健全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将食品生产经营相关的单位、法人、个人的食品安全信用状况全面纳入社会诚信范围,各监管部门建立信用信息管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及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数据库,全面、准确记录并及时更新其食品安全信用信息,使食品安全失信行为在金融、土地、许可等各领域得到联合惩戒。三是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加强12315投诉举报平台建设,举报投诉热线电话全覆盖并保持24小时畅通,举报投诉回复率100%,对符合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条件的及时兑现奖励资金。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行业协会代表等社会力量,开展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四是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推动监管重心下移前移,结合“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的推进,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融入综治网格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协管员和网格员“前沿哨兵”作用,通过日常巡查工作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并及时上报处理,扩大食品安全监管的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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