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治理木兰溪重要理念,围绕省委、省政府部署的《福建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总体要求,按照省级制定的三条技术路线开展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 “针对人口较少的山区村庄,主要以建设三格化粪池就地分散处理;针对人口集中、生态敏感饮水源保护区内的乡镇,建设小型集中处理设施;针对木兰溪流域的平原乡镇,依托污水处理厂,扩容提质,将农村污水统一纳管进厂处理。”在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吴建通委员代表农工党莆田市委会作《关于加强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建议》的发言,“各县区在具体实践中总结出了许多成功经验。目前,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累计投入超31亿元,新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超4300公里、三格式化粪池约28万个、小型污水处理站103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2%。” 吴建通说,经过近几年来的综合治理,我市农村地区的水环境有了明显的提升,但仍存在的一些问题:政府统筹不足,缺乏系统规划;入户建管不够,收集效率较低;基层技术薄弱,标准实施不足;重建设轻运维,难以持续有效运行;协调统筹不足,监管机制不完善等。 为此,吴建通提出五点建议:要全市系统规划,总体统筹。全面调查分析我市农村村镇分布特点、区位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农村环境污染特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现状及排放去向等实际情况。以全市现有的各污水处理厂服务可延伸范围为基础,衔接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镇村总体规划、乡镇村庄规划、乡村振兴规划等,编制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建设时序、资金筹措、保障措施等。 攻坚最后一公里,提高污水收集率。以村级为建设主体,全力推进三管收污工作,即收集厕所污水、厨房污水、阳台污水全部纳入污水干管,同时强化三格式化粪池接管工作。推广城厢区“蚂蚁搬家”污水收集模式,做到应收尽收,最大程度发挥已经建设好的污水干管、泵站、污水处理厂的效益。 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对我市现有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分布、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找出现状存在的问题。利用提升治理五年行动以及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市的机会,对照《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标准》、处理工艺及处理方式设计方案,选择符合当地农村实际的处理工艺,对已有不够规范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修复改造,对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同时发挥住建部门人才、技术优势,协助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农村生活污水设计、施工、质量的技术把关工作。 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标准化运维管理体系,推行城乡污水处理统一管理制度,以县为单位,建立以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街道)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运维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运维管理体系。县区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一是明确运维机构、农户、村级、镇级、县级职责以及入场管理内容;二是明确管理人员组成,包括村级专人巡查(可以与河道专管员、护林员、网格员等结合)、镇级管理机构、县区归口管理部门等;三是明确管护资金来源,包括农户污水处理费用征收标准、政府资金预算等。四是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信息管理平台,特别是已建的污水干管要建立一张网,完善地理信息,设置智能监测设备,以科技手段保证污水设施运行可靠度。也可以探索县为单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一个专业化主体统一负责一个区域内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维,实行市场化运作和专业化管理。监管方面,县级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应建立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对建设运维单位的监管考核。激励方面,探索建立财政补助、集体补贴、住户付费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 理清职责加强协调管理。进一步理清省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的职责。各地政府部门加强统筹协调,落实有关部门主体责任,生态环境部门在主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加快制定实施具体规划、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调,应充分发挥环境统一监督管理的长处,履行自身主体责任和监管优势,从各地区环境问题出发,精准找到农村污水治理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治理的区域、明确治理的目标要求,会同农业农村、卫健和住建部门共同推进相关工作。(时报记者 郑育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