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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莆田城乡社区治理新模式(二)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时报记者 郑育俊 通讯员 吴慧丹

 

【市政协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机制,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协商】报道之二

 

 

社区服务越来越好

 

鲤城街道南桥社区

 

仙游县仙安社区

 

座谈协商

 

卫生消毒

 

 

厘清压实社区治理权责。要明确各级各部门社区治理权责边界,制定市、县区职能部门和镇街在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制定社区居委会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及协助政府的工作事项清单。要按照职责分工及责任清单,抓好政策落实和服务社区,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明确政府职能部门和其它单位凡有工作事项进入社区的,实行准入审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以及上级党委、政府明确规定必须进入社区的除外),属于基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建立以社区居民满意度为主要衡量标准的社区治理评价体系和评价结果公开机制,促进各级各部门下沉力量,服务社区居民。

全面推进“党建+社会治理”。坚持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强化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构建“一核多元融合共治”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完善共驻共建、互联互动机制,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要制定年度共驻共建工作计划,形成“项目清单”,并与共驻共建单位党组织签订共建协议,以项目化形式推进双向服务、互联互动,推动各领域党组织主动融入基层中心任务和党建工作。借鉴浙江杭州、金华的“党员亮牌服务”做法,鼓励党员在楼道挂牌亮出身份和联系方式,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联系和服务小区居民,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打造红色网格。推动居民小区普遍成立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中成立基层党组织和发展党员,稳步扩大“红色业委会”和“红色物业”数量。

着力建强社区工作者队伍。以落实《莆田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和薪酬保障的办法(试行)》为契机,对社区工作者政治上培养、待遇上倾斜、生活上关心,让他们干事创业更有动力、更有激情、更有奔头。完善社区干部培训机制。采用定期轮训、挂职锻炼、集中培训等方式,提升社区干部服务供给、依法办事、化解矛盾纠纷和信息化应用能力。完善薪酬保障制度。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度奖励”的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根据岗位、工作年限、教育程度等设置等级,并形成动态调整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考评激励机制。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与社区工作者的薪酬待遇、培养使用、奖励惩戒挂钩。拓展发展渠道,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招录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力度,并充实到乡镇(街道)干部队伍中。

 

强化社区居民自治功能

 

居民参与不足、社区缺少活力是当前制约社区治理水平的关键因素。要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组织作用,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深入开展社区民主协商工作,提高居民自治水平。

加强社区自治组织建设。社区自治组织主要包括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要着重纠正仅仅把社区居委会当作街道办和社区党支部的下属执行机构的偏向,重视加强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居委会等自治组织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项工作制度,发挥好社区自治组织应有的功能作用。

深化社区民主协商工作。一是积极搭建协商平台。借鉴杭州等地做法,成立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居民恳谈会等形式多样的协商议事机构,在社区设立民主议事厅,为群众参与协商民主搭建工作平台。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开通社区微信群、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现代信息沟通平台。二要创新运用协商形式。遵循“大事大商量、小事小商量”原则,灵活采用当面沟通协商、书面协商、网络协商等“线下+线上”协商形式,切实做到社区协商的广泛性、多层次、制度化。三是提升民主协商能力。市和县区要加强基层民主协商业务培训和指导,抓好我市20208月份出台的《莆田市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工作指南》落实,进一步推进我市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四是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优势,引导社区民主协商向更高水平发展。鼓励市、县区政协在基层开设“请你来协商”平台,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的有效衔接;鼓励政协委员在基层开设委员工作室,参加社区协商活动,提高社区民主协商成效。

推广“乡贤参与治理”模式。乡贤是乡村当地德高望重的贤达人士,是实现乡村自治的内生力量。要借鉴传统乡贤治理经验和浙江先进地区经验,在农村社区成立乡贤参事会,广泛吸引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发挥乡村精英在社会治理、公共服务中的作用,营造良好的“自主、自觉、自助”的基层协商议事、决事、处事氛围,协助当地基层组织实行村民自治,推动乡村社区治理从“为民做主”向“由民做主”转变,形成以村(居)党组织为核心、村(居)民自治组织为基础、乡村精英为骨干、村民广泛参与的现代农村治理新模式。

 发挥社会力量共治作用

 

贯彻“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的社会治理理念,发挥群团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作用,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培育壮大社区社会组织。一是创新社会组织培育机制。针对我市社区社会组织少而弱的现状,建议由市、县区职能部门开展专题调研,制定专项培育计划,降低准入门槛,释放成长空间,孵化培育更多的服务城乡社区的社会组织。二是完善“三社联动”工作机制。以社区居民需求为牵引,社会组织为载体,专业社工为骨干,采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开展包括为老助童、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各类社区服务项目及自治项目。三是加大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借鉴浙江枫桥镇的做法,在镇街或社区集中建设可供各类社会组织入驻办公的场所和相应设施,社区社会组织根据在社区服务开展记录和成效情况,可享受租用优惠政策。

完善群团组织参与机制。鼓励群团组织从技术手段的革新、服务模式的创新、组织方式的重塑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在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中实现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体制改革,构建小机关、大网络、强基层、全覆盖的群团组织体系。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成立服务基层的社会工作机构,发挥各自领域优势,积极参与“党建+”社区邻里中心建设,以“但求为我所用,不求为我所有”的理念,共建共享社区集约化活动阵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对口帮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等形式积极参与社区治理,为社区居民提高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