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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促进民营企业发展
【发布日期:2020-04-17】 【来源:本站】 【阅读:次】

●协商议政

 

 

环境是一个地方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要把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营造高效的政务环境当作为企业解难题、降成本的“头等大事”来抓。一是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深入实施“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拓展“亲企云”平台作用。发挥工商联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民营企业意见建议受理、处置、反馈常态化机制,创新政企沟通机制,列出领导与企业家交往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规范政商交往行为。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当前面临的暂时困难,要把企业家的意见建议处置落实情况,作为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管委会)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二是认真梳理并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对已出台的优惠政策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梳理,有冲突的及时理顺,过期的及时废止,力度不够的及时完善,确保政策落实、落细。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充分了解和听取企业家实际需求,让涉企政策更接“地气”。加大对民企出口的政府服务和资金扶持力度,分析研判当前中美贸易摩擦对我市各行业的影响,分行业提出有效应对的政策,规定政策兑现时限,优化政策兑现流程,打通政策兑现快捷通道,充分发挥政策对民营企业的激励作用,帮助企业尽早实现减负,增强民营企业的获得感。三是依法保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关于企业产权保护的政策措施,建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企业家权益保护联系协调机制,加大对企业家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力度。建立多元化的中小企业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大对非公有制财产的司法保护力度。强化合同权益和知识产权保护,创新商事纠纷解决方式,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完善司法与行政协调机制,加强破产审判,推进“执行转破产”工作,创新破产重整机制,推动企业依法破产。四是注重企业家精神培育。引导民营企业进一步弘扬企业家精神、工匠精神,把握时代大势,坚定发展信心,抓住主业,心无旁鹜创新创造,脚踏实地做强做大。实施企业家诚信制度,建立企业家个人信用记录和诚信档案,健全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机制。强化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激发和增强民营企业家的成就感、自豪感、使命感,要加强对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的培养教育,树立创业创新创造光荣导向,营造尊重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发挥企业家作用的舆论氛围,真正让在莆田发展的企业家事业上有底气,政治上有荣誉,社会上受尊敬。

 

●委员声音

吴建通:落实企业优惠政策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近年来出台了许多鼓励、引导、扶持民营经济与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通过政策引导,在推动民营企业降低经营成本、扩大市场准入、简化办事手续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改善了民企营商环境,增强了民企内生发展动力。”市政协委员、市农工党专职副主委吴建通说,调研发现,目前多数民企对国家、省市已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认知度与获得感仍较低,在惠企政策落实方面主要存在惠企政策落实的知晓度低、部分惠企政策落实流于形式、惠企政策落实缺乏部门联动等问题。

为此,吴建通提出建议:要加强惠企政策宣传。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入手,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对已出台惠企政策的宣传、解读和培训,让更多民营企业充分了解国家产业发展导向政策,帮助更多的民营企业了解惠企政策、用好用足惠企政策,提高各类惠企政策的覆盖面和知晓度,发挥惠企政策的叠加效应,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助推我市经济发展。

落实惠企发展相关政策。加强民企投资政策引导,重点是放宽市场准入,按照“法无禁止即可入”原则,加快建立行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消除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民企准入障碍,促进更多民营资本进入基础性、公益性投资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民企创新政策的支持,重点是引导、激励民企加大创新投入,通过金融风险补贴、贷款和保险贴息、财政补助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企加大研发投入,构建企业为主体的创新机制。

强化惠企政策部门联动配合。着力加强各部门已出台政策的梳理、协同配合,促进各部门配套措施有机衔接,发挥惠企政策效能。包括加强各部门信息共享互动,避免出现由于各部门对惠企政策理解不一致,导致惠企政策实施不协调现象;加强各部门落实惠企政策整合,优化惠企政策落实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加强惠企政策落实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长期存在的惠企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陈明德: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要保护好民营企业家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进一步增强民营企业家的信心,激发他们投资创业的积极性。”市政协委员、市委党校法学研究室主任陈明德说,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要为民营经济营造好法治环境。

陈明德从《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来谈保护民营企业家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法律依据。他认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最重要的是要遵守《宪法》的规定。《宪法》是我们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最根本依据。要保护民营企业家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就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宪法》第11条规定,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陈明德介绍说,《宪法》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陈明德认为,要落实《宪法》的规定,就必须废除与之相违背的法律法规,并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新的法律法规,主要从国家、地方、司法三个层面进行。

就国家层面而言,在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方面,我们已经废除了劳动教养制度,在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方面,我国已经制定了《物权法》等法律。在优化营商环境上,2019年10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

就地方层面而言,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对现行《宪法》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宪法第100条赋予设区的市有地方立法权,规定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陈明德说,这次市政协专题调研报告提到,要认真梳理并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为此,他建议提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条件具备时制定地方性法规,结合莆田实际,把这些已经成熟并行之有效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使之具备法律效力,以保证这些优惠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防止相关政策因政府的换届或领导人的更替而改变。

“就司法层面而言,对一些涉及民营企业家案件,在罪与非罪界限模糊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坚持疑罪从无的法律原则,作无罪处理,非法侵犯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案例有不少。”陈明德说,我们要严格司法,防止将经济纠纷案件当作犯罪处理,防止将民事责任转化成刑事责任。

 

游燕萍:做强做大民营企业

 

 

目前,民营经济在福建“三分天下有其二”,贡献了全省67%GDP,70%的税收,80%以上的就业。据官方资料显示,2019年8月22号中国工商时报报道的莆田两家企业入选中国民企500强,其中正荣集团有限公司27名,融信(福建)投资有限公司245名。

“是金子总会发光,民营经济要坚持走高质量的发展之路。”市政协委员、莆田市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总经理游燕萍说,民营企业做精主业,做强做优,要学习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积极转型升级,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加强品牌建设,积极探索民营经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质变之路,

游燕萍说,从专题调研中提供的几组数据可以看出,我市民营企业的用地征地量一直呈下降趋势。企业生产用电占全省最低等其它因素制约民营企业持续发展的空间。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要正确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革,落实国家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降低民营企业的生产成本,让他们在同行业的竞争中占有更多的优势,从而脱颖而出。同时加强品牌的建设,让品牌创造效益。

游燕萍介绍说,目前我市拥有独立法人的旅行社有31家,挂靠的有45家。旅游由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构成。一个城市外来人口的流动比例决定了城市的综合竞争力。想要把旅游这篇文章做大做好,需要政府加大旅游基础设施投入和旅游企业自身的努力,以及多样化的丰富旅游产品资源,这三者缺一不可。迄今为止,莆田没有一个综合的旅游伴手礼商店和特色美食一条街。要让美食和美景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只有夯实的基础,不断创新的旅游产品,提升服务质量,实实在在一步一个脚印,才能把旅游业做强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