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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发展休闲农业 助推我市乡村振兴(四)
【发布日期:2020-03-13】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注重项目建设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吴国清在会上介绍了该委有关休闲农业方面的主要工作情况,并对调研报告及委员们的意见建议作了回应。

●注重规划引导,优化休闲农业布局

牵头编制莆田市“十三五”总体规划时,提出构建“两带”产业发展布局,发展妈祖文化蓝色经济带,以妈祖文化为龙头,重点发展海洋观光休闲渔业等内容;发展绿色农业休闲旅游带,重点发展生态观光农业、体验农业、休闲农业、生态旅游业,主要包括仙游县北部山区西苑乡、书峰乡等7个乡镇,城厢区常太镇,涵江区庄边镇等5个乡镇,以及荔城区西天尾镇等地方。建设现代特色农业重大工程,注重以开发生态观光、休闲农业等为主。培育乡村特色产业,结合乡村实际,通过培育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文化创意等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实现“一村一品”“一村一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牵头编制《莆田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着力拓展休闲农业发展,增强发展优势。强化优势特色农业辐射力度,整合创新农村产业融合体系,培育扶持农村新兴服务产业。

●强化产业融合,加大休闲农业培育

通过充分挖掘和拓展农业的多维功能,整合特色资源,促进农业与二、三产业尤其是文化旅游产业的深度融合,大力发展农村新兴服务业,扎实推进我市四个福建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乡(镇)工作。一是仙游县榜头镇采取以(天马山、九鲤湖等)景区+农业示范基地+农户联合发展模式。二是秀屿区南日镇创新“渔业+旅游”模式。三是城厢区华亭镇着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通过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引进利农农业技术(莆田)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采取企业+农户、基地+农户、农村专业合作社+农户、致富能人+农户等模式。四是荔城区西天尾镇打造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文化融合新业态,走“一村一品”的发展路线。

●推进城乡融合,培育休闲农业动能

持续推进“幸福家园”试点建设,目前全市共有121个“幸福家园”试点村,通过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配套水平,把培育特色实体产业作为“幸福家园”试点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一是发展特色乡村旅游。二是拓展特色小镇功能。三是探索村庄发展模式。

●注重项目建设,加快休闲农业发展

一是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二是列入市乡村振兴规划实施,《规划》共筛选汇总含交通、能源、农林水利等七大类项目200个。

下一步,该委将进一步开展“十四五”规划前期工作。已启动《莆田市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前期准备工作,把休闲农业专项规划列入“十四五”总体发展规划的子规划,作为重点课题研究,并认真策划筛选休闲农业相关项目来实施,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助推我市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进一步探索休闲农业发展路径。结合我市独特的资源禀赋、人文历史、交通区位和产业特色,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积极探索不同生态区域类型、不同产业类型的休闲农业发展模式,避免同质化,重点突出差异化、多样化,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探索创新发展机制。突出以振兴乡村集团龙头企业为平台,通过“集团+企业”“集团+企业+合作社”“集团+村集体”“集团+企业+农户”等模式参与农村经营性收益、财产性收益等相关产业的发展,突出莆田传统特色产业和新兴现代农业优势结合,做到休闲农业建设与品种优化改良、生产加工、品牌打造、市场营销等方面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时,积极发展“互联网+农业”,鼓励和发展农产品电商产业,推动线上线下互动发展。进一步加大争取项目资金投入,为休闲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出台优惠政策

近年来,我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休闲农业这一新兴农业产业的发展,抓好示范点建设和申报国家级、省级示范点的申报工作,推动休闲农业稳步发展。项目建设水平逐年提高,我市乡村休闲旅游从单一的观光型向农事体验、展示教育、休闲度假等多类型、多业态发展,各地先后建立了采摘体验果园、生态观光茶园、农耕民俗文化展馆、休闲农庄、“农家乐”、生态休闲度假区等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乡村休闲农业企业。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林超雄在会上介绍了相关工作情况,并对调研报告及委员们的意见建议作了回应。

●主要扶持政策和推动措施

优先支持示范建设项目,做好发展情况监测统计,积极组织申报示范点。全市有九龙谷生态风情园、白沙镇坪盘村、莆田市香积国香草庄园等13家企业获国家级、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

落实一次性奖励政策。根据市委市政府2012年出台的《莆田市旅游产业发展意见》,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农业旅游示范点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并将该政策列入我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范畴。近年来13家休闲农业示范点企业已获得一次性奖励共95万元。

推动优惠政策出台。我市积极配合推进《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休闲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政策文件的出台。多次参与讨论相关征求意见稿,收集有关情况和数据统计,推动这一政策性文件早日出台。

●意见和建议

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仙游县重点打造北部休闲农业示范区,依托九鲤湖、菜溪岩等自然景观,108团、上宫第一支部等红色基因和历史遗迹,建设莆台农业合作区、高品优质粮食基地、特色果蔬基地等,发展农业观光旅游产业。同时,发挥钟山镇全国产业强镇的辐射带动作用,以钟山镇朗桥村为中心,辐射带动周边的钟山镇东溪村、南兴村等休闲农业发展;荔城区重点打造滨海休闲旅游区,依托珠宝产业园、休闲农业发展基础,以北高镇山前村为中心,辐射带动周边的江边村等村庄休闲农业、旅游业发展;城厢区依托东圳水库水资源生态保护区,利用好绿水青山,以常太镇岭下村为中心,辐射带动周边的溪南村、渡里村、马院村等村庄发展好休闲观光型农业;涵江区依托北部山区传统农耕文化为支撑,以白沙镇坪盘村、新县镇张洋村为中心,辐射带动庄边镇萍湖村、大洋乡车口村等,打造涵江北部山区农耕文化产业区;秀屿区依托兴化湾资源,发展海洋养殖、水产品加工业,以埭头镇石城村、南日镇东岱村为中心,辐射带动埭头镇淇沪村、东林村,南日镇后叶村、浮叶村等,打造海洋牧场经济产业区和海洋休闲农业示范区。

提高绿色产出率。休闲农业要有长久生命力,要首先保障绿色产出率。必须保障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生态保值增值。

完善紧密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农民以土地、林权、资金、劳动、技术、产品为纽带,与投资者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挖掘集体土地、房屋、设施等资源和资产潜力,依法通过股份制、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租赁等形式参与休闲农业融合发展。创新土地流转工作方式,用好土地流转平台,引导抛荒农户流转土地。

发展“休闲农业+”“+休闲农业”。培育农业与文化、科技、生态、旅游、教育、康养等深度融合形成的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协调上级部门及早出台休闲农业发展意见,加大对休闲农业项目的政策支持。

 

 

突出文旅特色

 

我市拥有丰富的乡村旅游资源,主要有丰富多彩的乡村自然风光、古朴独特的乡村风俗风情、琳琅满目的乡村土特产品、初具规模的乡村旅游景点。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刘晶洁在会上介绍了该局有关乡村旅游方面的主要工作情况,并对调研报告及委员们的意见建议作了回应。

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积极探索乡村旅游发展新模式、新途径,按照一村一品的发展思路,大力打造乡村旅游综合体。

加强政策扶持有效引导。加大乡村旅游发展的扶持力度,有效进行激励和催化。积极开展乡村旅游品牌创建,市财政对被省评为5星级、4星级、3星级休闲集镇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80万元、60万元、40万元;被省评为5星级、4星级、3星级旅游村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被省评为5星级、4星级、3星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被评为国家级、省级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乡村旅游厕所达到2A级以上的每座补助6万元。

大力打造文化旅游特色村。深入挖掘整理全市乡村文化故事,探索莆仙文化+文物+非遗+民俗等模式,选择10个文化旅游资源丰富的村,开展文化旅游资源普查,结合每村特色民俗、乡土文化和生态特色,秉承“见人、见物、见生活”的保护理念,按照“一村一规划、一村一特色、一村一品牌”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完善、文物维修利用和非遗传承保护等,发展乡村手工艺等乡村文化创意产业和民宿经济,打造莆阳民俗节庆游、乡村农耕体验游等各具特色的乡村旅游品牌和乡村文创基地,实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留得住游人”,并纳入乡村旅游精品线路。

强化乡村旅游宣传营销。构建市、县为主导的乡村旅游营销体系,把乡村旅游纳入大旅游营销计划,进行统一宣传,营销的局面。加强乡村旅游产品网络营销,在微信微博网站设立乡村旅游主题栏目,开设专门的旅游微信、微博,推进乡村旅游产品的网络预订与在线销售,增强线上线下营销能力,拓宽营销渠道。利用赴外旅游推介和展销的机会,适时宣传推介莆田乡村游。同时,加强与两岸四地乡村旅游的活动,把莆田特色的乡村旅游产品推向海内外。

注重乡村旅游产品建设。以项目为抓手,重点攻坚十个能示范可借鉴的乡村旅游项目,推进乡村旅游“百镇千村”提质升级,积极培育星级休闲集镇和星级旅游村,支持鼓励乡村旅游点创建国家A级旅游景区。持续推进旅游扶贫工作,在巩固15个重点扶贫村脱贫成果的基础上,发挥旅游项目带动作用,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补助,市级财政从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150万元用于扶持旅游扶贫项目建设。依托乡村旅游发展,支持旅游村推进旅游后备箱建设,设立农副土特产品销售专区,带动农副产品销售。充分发挥莆田电商的优势,优先支持有条件的旅游村利用已有资源建设旅游电商平台,依托村民中心、超市等营业场所建设电商服务站点,支持各大电商平台开展旅游电商扶贫行动,为贫困地区开设扶贫频道,开展在线宣传推广、特产销售、旅游线路营销。鼓励创建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支持和引导返乡农民工、大学毕业生、专业艺术人才、青年创业团队等各类“创客”投身乡村旅游发展,通过一系列的创意研发、产品开发、宣传推广,推动乡村旅游实现转型提升、创新发展。加强乡村旅游人才培训,计划举办一期乡村旅游及旅游扶贫专题培训班,着力提高乡村旅游经营户、乡村旅游带头人、能工巧匠传承人、乡村旅游创客四类人才和乡村旅游导游、乡土文化讲解员等旅游建设、管理和服务能力。(时报记者 郑育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