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紧急倡议 各位委员、海内外同胞: 新年好!自家乡发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以来,全市各界心系家乡,万众一心,纷纷捐钱捐物支援家乡抗御疫情,借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家乡人民永远记住你们的善举。根据目前防控疫情的需要,我们真诚的希望各位委员、海内外同胞再接再厉,通过各种渠道,购买并输送口罩、消毒水、护目镜等防疫物资回乡,支援家乡防抗疫情。 附:莆田市红十字会疫情防控捐赠渠道 莆田市红十字会 疫情防控捐赠渠道
一、捐赠方式 1.捐款账户名称:莆田市红十字会,账号:35001632433052515353,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莆田分行。捐赠办公室电话:0594—2231519,联系人:欧阳天翔,联系方式:13860958838;俞书琴,联系方式:19905946828;郑雪群,联系方式:13599015373。 2.捐赠物资送达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一号楼(莆田市市政府)。市红会负责接收物资联系人:欧阳天翔13860958838。市工信局负责接收物资联系人:林志达18850988993。 二、捐赠说明 (一)为方便开具捐赠凭证,捐赠时请注明捐赠款(物)人(单位)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 (二)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关技术指标,外包装完好,无污损。 (三)本次接受的物资主要为以下品种:N95口罩、防护服、体温计、一次性医院外科口罩、防护面罩、护目镜、84消毒液、一次性消毒床罩、一次性普通口罩、一次性医用帽、一次性使用手术衣、医用手套等。 三、捐赠物资的使用 除捐赠人定向捐赠外,本次捐赠的其他款(物)全部交由莆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市红十字会将依据《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福建省红十字会募捐与接受捐赠工作实施办法》,切实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交接、统计公布与反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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