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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小区物业管理 助推城乡社区治理(八)
【发布日期:2019-12-13】 【来源:本站】 【阅读:次】

●部门回应




着力补齐社区治理短板




近年来,市民政局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力度,将物业管理工作作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推进。会上,该局副局长张元真做了回应发言。

●着力补齐社区治理短板,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

健全基层物业管理工作机构。由住建部门牵头,民政部门积极配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机制,结合去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全市城市社区都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立了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符合条件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通过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积极协助符合条件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协调处理好业主与物业间的矛盾纠纷,积极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完善业主委员会职能,依法保护社区业主合法权益。

做好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之间的沟通工作。由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牵头,引导物业管理从业人员文明服务意识,树立“业主至上”的服务理念,并通过开展小区各项文化活动,增进与业主之间的感情,提升服务,同时增进业主彼此间的了解,促进邻里和睦,提升业主自律意识和公众意识。

加强物业管理宣传,提高群众对物业管理的认识。组织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在城乡社区广泛宣传物业管理政策、法规、规定,让广大居民对物业管理行业有充分的了解。

●完善城乡社区自治机制,推动社区居民参与物业管理

完善协商机制。由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牵头,建立社区协商机制,把社区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纳入社区协商主体,开展形式丰富的社区协商形式,如物业联席会、小区协商、业主协商等,引导业主委员会充分行使选择权、决定权以及合法维权,促进物业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推动物业管理自治。根据居民需求,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自治和服务活动,发挥社区居民代表、楼院门栋长等社区骨干和社区社工、志愿者带动作用,参加社区环境卫生、社区治安、社区美化绿化工作、促进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创新城乡社区治理机制。一是开展城乡社区“微治理”试点工作,推动城乡社区开展各种“微行动”,促进社区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重塑“邻里相望、礼尚往来、和谐互助”邻里新文化。二是开展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示范点建设,整合社区社会组织资源,引入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团队,调动了社区基层组织和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积极性,引导社区居民与志愿者主动参与社区治理。

就如何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张元真建议:

要加快物业管理制度建设。建议由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牵头出台我市关于物业管理工作纳入社区管理机制,通过建立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广大居民和业主服务。

加快老旧住宅小区及单体楼的物业服务全覆盖。针对老旧住宅小区及单体楼环境较差,基础条件落后,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缺失严重,启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修维护机制。同时由社区居委会牵头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制定管理规约,保证业主按期交纳住宅维修专项资金,切实做好老旧住宅小区及单体楼的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推动建立物业管理网格化制度。充分利用我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平台优势,整合资源,对全市物业服务小区实施物业管理网格化管理工作,建立以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各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为网格成员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分级监管、责任明确、高效运转的网格化管理机制,物业服务企业通过网格化管理,实现物业管理制度化、标准化、精细化,确保日常监管不留盲区。



加强监管整治违法建设



就调研报告及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郑金清作了回应发言。

●关于“职能部门监督管理不严”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执法活动”建议

对小区内违法建设的整治。根据《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清理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村居(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组织对辖区范围的巡查,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报告物业管理区域的“两违”行为。目前,物业服务企业普遍存在履行“两违”行为制止、报告的职责不力的问题。

对违法建设的处置,我市通过组织卫星遥感和卫片核查,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无人机巡查,减少人为因素,增加新增“两违”的防控能力。对于正在进行的违法建设行为,按照《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实行即查即拆、快速处置,派驻各乡镇(街道)的国土、城管执法部门第一时间现场制止、调查取证,并下发《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继续违建的,由乡镇(街道)组织力量进行拆除。今年以来,有关新增违建的举报投诉明显减少,基本实现了有效管控。

对违法侵占公共绿地的整治。我市曾组织了荔园路两侧侵占公共绿地的专项整治工作,也建立了与园林部门配合衔接的工作机制,对于封闭式小区围合范围外的小区绿化设施,执法工作还比较到位。但对于小区内的公共绿地被侵占的问题,在执法上仍然比较薄弱,目前主要依靠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巡查、制止。在物业服务企业制止不力的情况下,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根据群众投诉,进行制止处理。

●关于“及时提供物业维修服务”建议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申请,已下放到县(区)住建局办理。为了简化、方便及更好服务人民群众,2018930日,市住建局发布《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通知》《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的通知》,对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进行进一步规范,保障房屋的正常使用,简化申请审批流程,让群众申请维修资金更方便更快捷。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对资金的应急使用,按照《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及时审核;对区住建局审批通过的相关申请,即时通知银行拨付。

●关于“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建议

该局积极指导各区(管委会)推进环卫设施提升改造,推行垃圾分类处理。

目前,该局围绕“三个三”原则,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即解决三个问题,选定三类小区,完善三种模式。一是有物业小区—自治模式。二是半开放式小区—政府模式。三是敞开式住宅群—志愿模式。依托环卫公司、网格员、社区志愿者、学生志愿者进行督促引导。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积极发挥社区、物业主体作用,共同探讨制定分类桶采购、布置,氛围宣传设计的方案,制定符合小区特色、实际的促进前端源头分类、分类投放方案,完善收运体系。发挥好社区两委、老人会、物业、业主委员会作用,形成一些长效推进措施,如何鼓励先进、如何跟踪督导、如何带动后进等具体可行的措施。



织密小区治安管理网络




在居民小区治安管理网络中,市公安机关积极扮演好居民小区治安防控工作“引路人”角色,增强群众“自防”意识,提高保安“人防”技能,完善基建“物防”设施,提升小区“技防”水平,强化整体“巡防”力度,全面提高社会安全管理整体效能。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黄德新在会上做了发言,介绍了该局相关工作情况,并对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做了回应。

●激发内在动力,落实管理“责任”

强化物管单位的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小区物业制度,进一步明确小区物管和门卫的工作责任范围及工作流程,完善物业小区治安防范体系,落实物业保安人员的工作考核,增强责任意识。二是强化保安人员的岗位责任。要求物管单位建立专业保安队伍,做好任职培训,明确岗位职责,持证上岗,积极主动落实治安防范措施,维护小区内的公共秩序。三是强化居民业主的决策责任。把对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工作评价的“话语权”交给小区居民,邀请小区居民共同参与到小区安全防范工作当中,积极建言献策,真正使小区安全防范应对工作更加贴近群众的现实需求。

●推进平安建设,发挥民警职能

一是当好“教练员”,打造正规专业的保安队伍。由社区民警积极开展对保安人员的上岗入门培训、实战技能训练、法律知识教育和巡防业务指导,积极当好“教练员”,提高保安人员综合素质,着力打造正规专业的保安队伍。二是当好“督导员”,推行规范负责的物业管理。监督物业公司在小区重点部位安装防盗设施,完善业主档案,做好物业公司的“督导员”,借助物业公司的力量,抓好治安防控,推进平安建设。三是当好“宣传员”,营造积极参与的和谐氛围。定期发布治安动态情况、案事件预警和安全防范常识,积极开展入户走访,宣讲日常治安防控知识,做好小区治安防控的宣传发动,当好小区的“宣传员”,切实提高小区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营造一种“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注重专群结合,抓好联防联巡

一是整合资源,加强群防队伍建设。派出所将辖区专职巡逻队员与流动人口协管员、社区治保会、企事业单位内部保卫人员、居民小区门卫等治安积极分子进行有效整合,健全完善社区民警、专职巡逻力量分组包片、治安积极分子协同巡防的工作机制,共同参与居民小区、周边街面治安巡逻和安全防范工作,用“无限民力”弥补“有限警力”。二是科学布警,挤压违法犯罪空间。针对重点小区发案特点、规律,加大公安机关巡逻查控和案件研判力度,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开展宣传发动、预警提示、巡逻盘查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力度,科学用警、重点布警,有效挤压犯罪分子活动空间,及时发现和打击现行违法犯罪活动。三是伸延职能,密织协同防范网络。充分发挥社区治保队员、专职巡逻队员等群防群治力量熟悉治安环境、贴近群众等优势,加强点位守护,拓展防控范围,严密防控网络,实现“防控有效、打击有力、管理有序、群众满意”的良性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