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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小区物业管理 助推城乡社区治理(七)
【发布日期:2019-12-06】 【来源:本站】 【阅读:次】

市住建局:建立机制强化物业监管

 

●部门回应

市住建局副局长卢国平在会上介绍了该局物业管理工作情况,并对委员们的意见建议作了回应。

●党建引领,提升物业服务综合能力

加强党建、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社区文化。做好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工作。积极推动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小区和物业服务企业设立党组织,支持有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和物业服务企业设立“党员服务站”“党建活动室”。

提升物业项目服务水平。根据新颁布《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可由物业项目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全体业主决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确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要全面建立公示制度以及相关部门、单位投诉电话告知制度。

加强物业企业自身建设,提升企业服务能力。建立健全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岗位职责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内部培训,强化企业文化建设。

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舆论。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坚持正面宣传引导。通过宣传使物业管理政策法规进社区、进小区。

●强化考核,提升各职能部门服务能力

健全工作体系,完善配套制度。健全和完善物业管理工作机构,明确机构职责和人员,实现属地和行业管理有机结合。明确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细化各部门职责,向社会公布,在小区内公示。

解决物业服务收费难问题。依托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机构,解决物业服务费收缴难问题。探索建立拖欠物业费人员信息依法记入个人征信系统的政策措施。

加强物业服务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物业服务企业备案管理,对没有备案的企业,要依法处理。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要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加强对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检查。

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对违反物业招投标管理等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并将相应结果应用到信用评价和管理使用过程中。

推进各职能部门联动执法。推进执法进社区、进住宅小区工作。城市建设、公安、消防、通信等部门要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利用1年左右时间,重点解决住宅小区内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黑恶势力操控垄断住宅小区装修砂料吊运业务等行为。强化考核、问责,对各职能部门、单位履职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同时依法追究不履职、不作为部门、单位责任。

●规范管理,全面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

聚焦物业服务关键环节和重要环节,大力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行物业设施设备房标准化管理,力争全年在全市范围内打造物业服务标准化示范项目20个。

实施《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管理办法》《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地方标准,推广使用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指导规范物业服务主体行为和收费。

加强物业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技术与物业服务深度融合,完善线上线下合一、前台后台联动的物业服务新模式;利用“互联网+管务公开”,全面推广使用全市统一的物业服务监管平台,加强物业服务业发展动态监测和监管。

抓好从业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物业服务职业经理人行业自律管理,提升物业服务人员的职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鼓励支持优秀选手参加全国、省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健全各种应急预案,排除安全隐患。结合物业项目实际,建立消防、电、气、水、热、电梯、电信基础设施以及沙尘、大风、暴雨、暴风雪、严寒等各类应急预案,加强日常演练,提高物业服务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强化监管,提升物业项目综合服务功能

推进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强化物业管理项目(住宅、多业主非住宅)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各县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物业服务项目应不少于50‰成立业主委员会,督促并规范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行为。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建立业主委员会履职考核和成员的选任、解任退出机制。

发挥调解职能,解决物业矛盾和纠纷。健全完善各类调解组织机构,设立物业纠纷调解室,全面实施物业接访制度。规范前期物业承接查验。规范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行为。制定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管理办法,严禁业主委员会无正当理由随意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对违反规定的企业,物业主管部门要及时调查处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对严重失信的企业依法实施市场和行业禁止措施。

加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继续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完善老旧小区电动车充电桩或临时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等。

开展物业管理项目评价活动。从各县区抽取一定比例的物业管理项目进行检查评价。认真落实物业管理创优达标,鼓励和扶持先进典型。

发挥行业协会服务能力,全力推广使用并维护好莆田市物业服务监管平台,深入宣传物业管理相关法规政策。       (时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