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市协办〔2018〕19号
关于开展委员走访活动的通知
各专委会: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委员”章节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发挥政协委员履职主体作用,加强政协组织与政协委员之间的互动联系,传达有关精神,主动深入走访,倾听委员心声,了解履职情况,强化责任担当,激发参政议政热情,更高层次、更广领域、更接地气地发挥政协委员在美丽莆田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为此,经市政协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广大市政协委员中开展走访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对象 1、新任委员; 2、具有界别代表性的委员。 二、形式 集中走访、个别走访与召开座谈会相结合 三、内容 1、了解政协委员的工作生活情况,参与经济社会活动情况,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2、传达各级政协有关精神; 3、听取委员意见和建议; 4、收集委员反映的社情民意信息; 5、发动委员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特别是美丽莆田建设、社区建设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等工作,履行民主监督职能。 四、要求 1、各专委会要对所联系界别的委员进行走访,详细了解委员履职情况,收集意见建议; 2、各专委会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走访活动,委员工作室每季度至少开展3次走访活动;走访委员应深入委员工作和生产、生活的第一线,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3、各专委详细制定走访计划,认真做好走访纪录,总结走访工作经验,年底前汇总至委员工作室。
莆田市政协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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