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市协办〔2016〕43号 莆田市政协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 机关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委室、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现将《2016年度莆田市政协机关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政协办公室 2016年10月9日
(共印40份)
2016年度莆田市政协机关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准确地评价市政协机关的工作实绩,根据《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市政协机关工作实际,制定2016年度市政协机关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省委、市委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市政协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促进市政协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为建设宜业宜商宜居莆田作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政协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会绩效管理等工作,组长由市政协秘书长陈剑华担任,成员由各委室主任担任,下设办公室,挂靠机关办公室。 三、考评内容和评分方法 市委、市政府重点考评我机关落实行动计划情况,以及履职尽责、加强自身建设、推进改革创新等情况。考评采取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察访核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绩效考评得分=指标考评得分×70%+公众评议得分×30%-察访核验扣分。 (一)指标考核 2017年3月底前,市效能办、市直机关党工委联合组织开展指标核验,重点考核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牵头负责的市委、市政府文件落实情况、省对市绩效考评指标落实情况、决策民主、机关效能、依法办事、党风廉政、成效显著、改革创新等方面内容。 (二)公众评议 重点围绕各级各单位落实行动计划和改善民生、维护群众利益等情况,委托莆田调查队适时开展,具体按照《莆田市绩效管理公众评议实施办法》实施。 (三)察访核验 市效能办、市直机关党工委结合日常行动计划、作风纪律等督查,不定期开展察访核验。察访核验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重点对我机关落实行动计划、深化“四个环境”建设、推进“三比一看”活动、实施《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以及绩效指标完成和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等情况开展督查。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16年9月1日-9月20日) 按照《2016年度莆田市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要求,认真研究制定《莆田市政协机关2016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全市绩效管理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规定,充分认识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做好绩效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扎实推动工作开展。 (二)组织实施,常态管理(2016年9月15日-12月31日) 建立绩效目标工作台账,加强日常跟踪督促,推进工作落实到位。各委室要对照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责任分工和评分标准(附后),认真设定各自负责落实指标的年度工作目标,注意日常相关资料的收集、分类和存档,并在每个月30日之前向办公室秘书科报送各自负责指标的绩效目标工作台账以及提升机关效能、工作绩效方面的文件通知和工作信息。对未按序时进度完成、进度不够明显的工作指标,要注意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推进,确保机关各项绩效工作指标保质保量完成。办公室要及时汇总各委室绩效目标工作台账,按时报市效能办和市直机关党工委,并于每月15日前在市政协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三)分析汇总,自我评估(2017年1月1日-1月31日) 各委室要对照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全面系统地对各自负责落实指标工作进行自我评估和客观分析,认真收集相关迎检资料,并于2017年1月31日前送办公室秘书科。办公室要收集、汇总各委室相关迎检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把关,形成全面、完善的迎检材料。 (四)迎接检查,完善提升(2017年2月1日-3月31日) 根据市效能办、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安排,认真做好绩效迎检工作。绩效考评检查结束后,根据考核组反馈的情况,各委室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症结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推动机关工作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绩效价值观,把绩效管理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有力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委室负责人是本委室绩效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委室的绩效管理工作负总责。各委室要继续贯彻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工作作风,共同提升机关工作效能,全力争取在全市绩效考评中取得优秀等次。 (二)强化统筹协调。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统筹协调相关委室,做好各个环节的衔接,提升整体工作合力。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要检查各委室完成绩效考评各项工作和绩效目标工作台账建设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结果应用。各委室要以严谨细致、务实高效的作风共同做好绩效管理工作,做到资料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可靠,台账规范有序。要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坚决制止马虎应付、弄虚作假现象。市委、市政府对本单位考评情况将作为年度评先、评优主要依据之一。凡受到党政纪责任追究、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效能问责和其他形式责任追究的人员,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被省委、省政府、省效能办查实或通报存在作风纪律问题的人员,一律不享受绩效奖励(其中属本会自查并给予诫勉教育、通报批评、效能告诫效能问责的人员,分别发放80%、70%、50%绩效奖励);被省察访核验发现涉及上班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作风纪律问题,给予当事人效能告诫以上处理;因主观原因对单位绩效考评造成负面影响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每个问题分别扣发当事人10%绩效奖励、扣发当事人所在委室负责人5%绩效奖励。年度请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或请事假超过8个工作日的人员,从超过的工作日起,其绩效奖励按日减发。扣发的绩效奖励用于表彰在年度绩效考评中成效明显并争取到绩效加分的委室和个人。 附件:2016年度莆田市政协机关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