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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婚案件频发 亟待加强防范
【发布日期:2013-05-30】 【来源:】 【阅读:次】
    民盟莆田市秀屿区支部成员、乡镇干部林清富、林丽琴、陈素霞反映:近几年来,随着许多地方嫁女索取的礼金急剧攀升,在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偏僻山区、海岛和经济落后地区骗婚案件频频发生。这些骗婚团伙的目标是瞄准农村的“剩男”,一旦男方上当,待嫁“新娘”便以摆酒席、买婚戒、拍婚纱照等理由,变着花样向男方要钱、要礼金,等骗到钱和礼金后便逃之夭夭,弄得男方人财两空,影响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安定。据调查,当前骗婚案件有以下几个特点:
    1、诈骗金额大,社会影响恶劣。骗婚赃款在“结婚”之前兑现,等到案发追赃时,赃款早已被挥霍一空或被分割、被转移,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很难得到赔偿。
    2、骗婚团伙中的一些充当“媒人”的不法之徒专门跑腿,到偏僻的农村和经济贫困的村庄物色诈骗的目标,他们侵害的目标大多数是农村高龄或条件差的单身男子。
    3、犯罪分子相互之间分工明确、配合默契。团伙中有待嫁“新娘”、“伴娘”、“爸爸”、“妈妈”、“姑姑”、“叔叔”或“哥哥”等一批人马,骗婚团伙往往集多次、流窜、结伙于一体。
    4、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逐步骗取受害人信任。尤其是待嫁“新娘”会通过改名换姓,伪造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户口等等证件,进行化名诈骗,受害方难以识别,容易上当受骗。
    为打击骗婚犯罪团,维护农村和谐安定局面,我们建议:
    1、加强法制教育。公安、司法、民政、妇联部门要密切配合,在一些婚姻诈骗案件频发的农村,通过送法进村入户,通过典型案例的个案剖析,使广大村民晓之以法、明之以理,让他们引以为鉴,提高法律意识、增强防范意识,防止上当受骗。
    2、要强化流窜人人口的管控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定期不定期对流窜人口、流动人口的排查。婚姻诈骗团伙大多是流窜作案,可以通过强化流窜人口、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的排查和管控,堵住犯罪行为在预防上的漏洞,避免婚姻诈骗案件的发生。
    3、要加强婚姻登记管理,严格审核婚姻证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民政部门对外来人员结婚结婚登记的,要与外来人员来源地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对发现利用虚假身份证、户口簿、未婚证明等材料申请登记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