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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加快乡村污水治理 助推美丽乡村建设”专题协商】报道之八
【发布日期:2017-10-29】 【来源:莆田侨乡时报】 【阅读:次】
●部门回应
 
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乡村环卫工正在清理垃圾
 
按照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共建美丽乡村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强化措施,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着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目前已完成全市909个村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任务。 
建立共建领导机制。2016年10月,我市成立了市共建美丽乡村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副组长由分管副市长和政协副主席担任。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共建美丽乡村工作列入2017年度县(区)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年度绩效考核及文明单位评选内容。同时,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和补台作用,把助推美丽乡村建设列入政协委员年度评价体系。各县区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由县区政府一名分管领导和政协一名副主席具体抓;乡镇、村居也分别成立共建机构,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并将县区、镇两级主要领导抓共建、加大投入促共建情况纳入考评加分体系。
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今年以来,特别是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视频会议后,我市进一步健全推进机制,市长每季度召开一次共建美丽乡村工作联席会议,分管副市长、政协副主席每月中旬召开一次现场会,现场会前召开共建办主任会议,市共建美丽乡村工作领导小组一位副组长每周不定期带队下乡调研。会后,市委书记、市长及领导小组两位副组长分别带领市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基层调研共建美丽乡村工作进展情况,并于5月25日召开全市共建美丽乡村工作第五次现场会及第一季度联席会议,充分动员各级各部门,持续推进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工作。
建立资金保障机制。2017年市财政预算投入4500多万元,县(区、管委会)财政投入1个亿,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从2017年起建立市共建美丽乡村工作考评专项资金1000万元,并积极发动乡贤捐助,目前全市共收到捐助4800多万。通过制定村规民约或“一事一议”动员村民每户每年缴纳垃圾处理费60-120元,收缴率达95%以上,在各村居按规定足额收缴垃圾处理费后,市、县区财政分别按户籍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10元、20元予以奖励。在环卫设施设备补助方面,市政府每年安排1000万元,县(区、管委会)每年安排50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环卫设施建设和设备购买的奖励补助。市、县区两级财政对压缩式垃圾转运站每座各补助40万元,公厕每座各补助5万元;环卫专项车辆和其他垃圾收集设施由市、县区财政分别给予补助30%、40%,不足部分由乡镇(街道)承担。
建立垃圾处理机制。通过建立“户分类、村居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垃圾收集处理机制,合理配备保洁员和巡查员,目前全市平均每486人配备一名保洁员,强化了全市各级都是“主战场”的大局意识、相关单位都是“主力军”的责任意识、全体市民都是“主人翁”的参与意识。
建立考评奖惩机制。落实和完善市县乡三级考评体系,由市共建办组织考评组按照《莆田市共建美丽乡村考评办法》(试行)和《考评细则》要求,组织开展“每月一考评、每季一评比奖惩”的考评工作,现已开展2017年度1-5月的月考评、第一季度评比活动,考评结果已经通报,已兑现第一季度的考评奖惩。各县(区)乡镇紧扣贯彻落实三级考评机制,通过三级考评发现问题,采取边整边改,通报整改的方式,使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飞跃提升。
明确目标任务机制。2016年10月份开展共建美丽乡村工作后,我市通过完善环卫基础设施配套,积极发动干部、群众开展卫生大扫除,全面整治环境卫生,已完成全市89%的农村陈年垃圾清理工作。我市将环卫设施建设项目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任务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明确2017年新建垃圾转运站18座、改造6座,新增密闭垃圾清运车38辆,新建公厕97座,安排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庄391个,集中建设湄洲岛11个村阳光堆肥房,全力推进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建设,力争5月底在现有基础上日新增垃圾处理量1800吨,年底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清理工作,2017年度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需达到98%以上。到5月底,我市已完成105个村垃圾治理任务,转运站及公厕都已经完成选址,正在组织招投标。
创新服务运行机制。为进一步规范环卫作业及管理,各县(区、管委会)积极探索环卫服务外包机制,创新环卫管理模式。城厢区、荔城区及仙游县的部分乡镇(街道)以镇为单位,采用国有化公司运作方式;秀屿区、湄洲岛管委会引进大型环卫保洁公司运作方式。仙游县垃圾处理(焚烧发电)厂采取BOT模式,已开标确认中标单位;涵江区准备将园林绿化、河面保洁、垃圾收运等项目采用PPP方式统一打包,方案正在完善;湄洲岛管委会将全岛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转运服务进行外包;北岸管委会与镇两级都采用市场购买方式,并积极探索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服务。
创新后进推进机制。针对后进镇村,市、县(区、管委会)领导创新推进方式,及时解决问题,深化治理内容。市共建美丽乡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带领市直相关部门领导深入月考评最后三名的县区,通过召开现场促进会、不定期暗访、约谈等方式,推动后进迎头赶上。
 强化宣传发动机制。创新宣传渠道,调动多方力量,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在莆田电视台开设《美丽乡村在行动》专栏、在湄洲日报头版开设《美丽新画卷从乡村开启》专栏、创建微信群等方式,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目前,在共建美丽乡村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各县(区、管委会)共建美丽乡村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乡(镇、街道)共建美丽乡村工作推进力度不够,以及环卫资金设备不充足等。
为此,该局将进一步健全共建美丽乡村长效管理机制,抓好垃圾清理、污水治理、河道整治等工作。强化资金保障,加大垃圾处理费收缴力度,确保所有村收缴率达到95%以上,探索“群众缴费+三级财政奖励+社会捐助”模式。推进市场运作,建立环卫多元化运营机制,整合和优化社会服务资源,探索服务外包机制。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共建美丽乡村工作,实施主体在镇村,要求各县(区、管委会)加强对镇村的督促指导,把工作落实下去,把压力传导下去。严抓示范引领,要求各县(区、管委会)结合实际,认真按照省宜居办《关于印发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验收评分表的通知》文件要求和验收标准,抓好已上报的103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
 
保障污水治理资金
 
市财政局主要从财政预算安排、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探索采用PPP模式融资等方面筹集有关水污染整治资金。
在财政预算安排方面。2016年投入16775万元,其中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提升补助资金2589万元;生态补偿资金2500万元;“幸福家园”试点村建设实际补助资金7075万元;畜禽标准化养殖治污资金621万元;畜禽养殖场整治资金300万元;南北洋河道养护及水葫芦保洁经费220万元;东圳水库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资本金2500万元;垃圾焚烧上网发电补贴770万元;新农村建设资金200万元。2017年安排17199.42万元,其中共建美丽乡村专项资金373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2500万元;“幸福家园”试点村建设等城乡一体化等项目6500万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161万元;南北洋河道养护经费(水葫芦清理保洁)258.42万元;垃圾焚烧上网发电补贴1750万元;新农村建设300万元;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00万元。
在向上争取资金方面。2016年向中央争取东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26301万元,主要用于水环境保护方面的项目以及各相关县区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污水处理建设。2017年争取三格化粪池省级补助2314.24万元。其中省级财政对三格式化粪池补助600元/个,市、县财政按不低于省级标准给予配套补助;同时积极争取省级对乡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补助。
在探索采用PPP模式融资方面。充分利用市水务集团平台,灵活运用工程包、PPP等方式,打包推进市县域及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已生成第一批工程包25个项目,总投资约8.787亿元。
目前在乡村污水治理资金上主要存在问题是:我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乡村污水治理设施相对落后,治理资金需求量大,仅靠市财政投入远远无法满足我市乡村污水治理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建设资金缺口较大。近几年中央、省对乡村污水治理相关补助政策较多,但各项目主管部门向上争取补助资金的积极性不够。乡村污水治理项目规模小、经济效益较差,BOT、PPP等社会资金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也较少问津。
市财政局建议,一要加大资金投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已纳入省级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各县区党政领导环保目标责任状考核的重要内容,我们将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政策等方面的扶持。在积极争取中央、省级等专项扶持资金补助和市、县区财政投入的基础上,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捐款或以其他方式积极参与到我市农村污水处理的建设活动中来,为生活污水治理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二要创新投资机制。要鼓励各县区(管委会)以行政辖区为单元,将村庄污水处理设施捆绑委托第三方专业化公司运营,采取PPP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农村污水处理,牵头做好PPP工程包组织协调、快审快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