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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莆田高新区发展
【发布日期:2017-07-05】 【来源:莆田侨乡时报】 【阅读:次】
[编者按] 近年来,我市高新区主动融入莆田“以港兴市,产业强市”的战略布局,培育壮大实体经济,在科技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科技人才集聚平台建设、企业自主创新、产业转型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的突破。现共聚集工业企业396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56家,年产值超亿元企业78家。基本形成电子信息、高端精密制造、食品加工三大主导产业。2015年实现工业总产值423.7亿元,实现财税收入5.6亿元。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在体制机制上也存在一些问题,影响高新区发展。在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民进莆田市委会作“关于理顺莆田高新区体制机制的建议”书面发言。
加快莆田高新区发展
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于2002年6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规划面积11.05平方公里,区域跨江口镇、三江口镇、国欢镇和赤港华侨经济开发区等四个乡镇(管委会)。2012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国家级高新区,成为继福州、厦门、泉州之后的全省第四家国家级高新区。
2014年,省委编办及市委编办对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机构规格分别作出批复(闽委编办〔2014〕94号、莆委编〔2014〕3号),确定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作为莆田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截至目前,高新区管委会机关职能配置、机构及人员编制方案尚未明确。委托涵江区委、区政府管理,尚未落实“事权、财权和人权”。仍实行“一室三处”--办公室、招商处、建设处、财务处4个机构设置(莆委编〔2002〕161号)。
市民进调研发现,莆田高新区体制机制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高新区整合创新资源的能力和强度。对照《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评价指标体系》, 莆田高新区的发展现状指标与国家级高新区均值存在差距,距国家高新区平均发展水平尚存提升空间。与国科发火〔2013〕388号文件中关于创建创新型特色园区的要求尚存距离,高新技术企业数占比、从业人员中本科以上占比、从业人员人均增加值、出口额占营业收入比例、营业收入利润率等指标差距较大,国家级研发机构和国家级创新服务机构数、产业集群数与巨型企业数尚未突破零。
市民进认为,体制机制创新是园区发展的源泉,其设置的科学合理是园区高效持续发展的决定因素。当前,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在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深化供给侧改革的背景下,莆田高新区作为国家级高新区,责无旁贷,要继续履行好经济发展的“火车头”使命、开放发展的“窗口”作用、改革创新的“先行者”,成为莆田市招商引资的重要窗口、产学研转化的重要平台、高新产业培育的重要抓手。而精简高效的体制机制尚未建立,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消除,从源头上制约了莆田高新区的高效持续发展。
科技部关于《公布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的若干意见》中,着重提到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是高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目标的根本动力和保障,要求高新区所在政府要加强对高新区的领导,支持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根据当地条件在财政、土地、规划、劳动人事和项目审批等方面落实高新区管理权限,促进高新区行政管理效率的提高。同时,《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工业园区提升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提到“支持各地结合实际,理顺工业园区与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府的事权、财权关系,提高园区办事效率”。
为进一步服务市委、市政府发展建设大局,市民进建议理顺高新区管委会的体制机制,落实相关行政管理权限。审议并出台《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职能配置、机构及人员编制方案》(“三定”方案),根据当地条件在财政、土地、规划、劳动人事和项目审批等方面落实高新区管理权限,落实“事权、财权和人权”,促进高新区行政管理效率的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