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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推进强村富民步伐(四)
【发布日期:2017-01-25】 【来源:莆田侨乡时报】 【阅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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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民生,加快强村富民步伐。我市是全省唯一的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和全国第一批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要以此为契机,用足用好叠加政策,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聚焦民生,加快强村富民步伐,建设“环境美、服务优、百姓富”新型农村,提升群众幸福感。一要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以市委、市政府即将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共建美丽乡村的实施意见》为契机,围绕“三整治三提升”标准,深入开展以乡村保洁、污水处理、危旧房改造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改善农村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按照“组团式”推进的工作思路,培育若干个示范片典型,以中心村带动周边村连片发展,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基础设施的有机串联,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充分发挥市级投资建设平台的作用,做好与农发行、国开行的项目资金对接,有效解决“十镇百村”工程建设的资金问题;发挥莆田民间资本雄厚的优势,运用社会化投资模式,争取民间资金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建议加大财政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和农村公共服务的投入,大力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改善农村公益事业和服务事业,使农民与城镇居民一样,在文化教育、文娱体育、公共卫生、医疗救助、科学技术、广电信息等公共事业方面享受同等水平的服务。进一步推进农村“幸福驿站”、“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和使用;开展关爱活动,为农村留守老人、儿童提供丰富的生活和文化服务,提升幸福指数。三要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在条件较好的荔城区、秀屿区、湄洲岛先行试点推进全民参保计划,不断完善全民参保机制。进一步推进进城务工人员参加职工社会保险,落实好企业和个人的参保缴费义务,分担用工成本。推进进城灵活就业人员凭居住证参加职工养老、医疗保险。进一步推进提升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待遇水平,落实好政府和个人的缴费分担机制,确保政府补助资金及时到位。全力推动特殊群体(建筑、交通运输、环境保洁等行业从业农民以及扶贫对象)的商业保险,避免突发事件致贫返贫。四要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扶贫是民生工作的重点。对贫困对象要摸清底数,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动态管理。要扎实开展“精准扶贫—莆商在行动”,对“空壳村”“薄弱村”和贫困人员,真正落实好“挂钩帮带”和“结对帮扶”,帮助“空壳村”、“薄弱村”选准选好发展项目,帮扶贫困人员掌握就业新技能,促进村财增收和农民增收。加大科技下乡、服务三农活动,采取专家服务队方式帮助“空壳村”、“薄弱村”盘活资源,助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建议有关职能部门针对精准扶贫对象,量体裁衣,一人一策,制定就业帮扶专项计划,增强贫困对象自身造血功能。
●各界声音
加强农村民主建设
“这次参加调研,通过实地考察、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我深刻感受到近年来我市农村民主建设取得的新成效,但也认为存在着一些制约农村民主建设发展的薄弱环节。”六届市政协委员、市食药监局党组书记叶志民认为农村民主建设主要存在四个问题。
宗派小农思想影响。家族宗派势力一直是农村过去和现在实际中存在的强大力量。不同家族派系的村民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在选举中往往不是考虑选“能人”,而是考虑选能照顾自己利益的“自家人”。这就使农村选举有时演变成家族派系之间的恶性竞争,选出的村干部或“一派独大”,或“貌合神离”,造成组织工作软弱焕散。此外,多数村民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中所形成的小农意识和依附心态,又将其民主意识进一步弱化。
贿选、代选、弃选制约。在一些城中村、郊区村或资源较为丰富的村,部分人竞选村干部时很大程度上是出于获取利益的考虑,为取得村民的支持,通常采取请客吃饭、许愿帮忙、实物贿赂、现金贿赂等方式进行贿选,这对民主意识本身就淡薄的村民来说无疑是一种诱惑。而在一些经济发展滞后的农村,许多村民长期在外务工,受对本村公共事务知之甚少、返村参与政治活动经济成本高等因素影响,对参与农村民主建设兴趣不大,请人代选、放弃参选权或不闻不问就成为他们对待自身民主权利的常用方式。这些都降低了村民参与农村民主建设的热情。
决策、管理、监督权利弱化。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是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机整体。而实际上,有些农村的村民除了享有民主选举的权利外,其它三项民主权利明显弱化和不足,甚至流于形式。以民主监督为例,一些村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只是走走过场,说些不痛不痒的事;村民评议随意性、趋同性较大,实际上又让评议结果失去了实效;而村务公开,既存在公开的内容不完整不真实、模糊性大、避实就虚等问题,还存在公开程序不规范、方式单一、监督不严格等诸多问题。时间一长,村民自然就失去信心,无心参与。
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到位。近年来,各级党委均高度重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但受利益的趋使和监督不力等因素影响,仍然有个别村干部无视党纪国法,存在利用职权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资产甚至受贿等问题(如多年来农村“两违”建设禁而不绝,原因之一就是个别村干部收受了“好处费”,对“两违”建设视而不见;少数还主动参与了“两违”建设),严重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我市农村民主建设,叶志民提出四点建议:
着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深入持久的法律宣传,切实提高村干部和村民的政治素质和法律意识,破除传统思想对村干部和村民的影响,逐步增强农民的参政能力和民主法制观念,为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提供强大的驱动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农村民主建设,定期听取农村民主建设情况汇报,通过多种形式调动村民参与农村民主建设的积极性,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破坏农村民主建设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形成有利于农村民主建设发展的氛围。
着力丰富农村选举方式。落实村支部“公推直选”“两推一选”制度,健全村后备干部选拔、培养、管理制度,综合采取公开选拔、机关下派、跨村兼职、异村任职等方式,拓宽村干部选任渠道。吸纳致富愿望强烈、致富技能较强的青壮年村民进入村支部班子,优化农村党组织年龄结构。总结推广城厢区云峰村、秀屿区上塘村等17个中心村党委建设经验,实行中心村内村干部异村轮岗、挂职锻炼,既能有效避免宗派式、人情式选举,又能使村干部在不同村情的历练中增强组织和实践能力。
着力强化农村民主建设保障。建立健全村干部竞选制度,加强对当选人的监督和罢免,建立和完善农民对村务工作的建议制度、检举制度、信访制度等,保证农民各项权利的实现。健全村干部的激励约束制度,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村干部是否合格的标准,实行村支部、干部年度承诺工作,年初公开承诺,年底公示结果并接受村民评议,评议结果与村干部的使用和补贴标准直接挂钩。严格落实以村务、党务公开为重点的监督制度,积极实行村务点题公开、财务彻底公开,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如财务管理是村务管理的核心,可设立村民理财小组,聘请回乡安置的退休老干部和村两委原退休村干部等人员参与,建立一套符合本村实际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村财务收支,对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着力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乡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乡镇纪委监督责任,建立农村村务党务综合巡查工作制度,加强村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干部队伍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和资金管理使用、中心工作落实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对一些村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要严格执纪监督,对村干部不依法办事、独断专横、破坏民主、打击报复甚至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严格追究责任,从实践层面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