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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推进精准扶贫进程
【发布日期:2017-03-20】 【来源:莆田侨乡时报】 【阅读:次】
[编者按] 精准扶贫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新要求,是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底数不清、目标不准、效果不佳等问题的重要途径。在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市政协副主席、民进市委主委王少华代表民进莆田市委作“关于推进精准扶贫的建议”的发言,就我市如何有序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有序推进精准扶贫进程
 
 
王少华委员代表民进市委会发言
 
精准扶贫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新要求,是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底数不清、目标不准、效果不佳等问题的重要途径。我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思想,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总要求,坚持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管理,积极调动各方力量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创造性开展工作,全面实施“造血式”、“减负式”、“搬迁式”、“兜底式”等精准扶贫措施,有序推进精准扶贫进程。
市政协副主席、民进莆田市委王少华在发言中指出,民进市委会通过对相关部门、行业领域、乡村的调查及群众的反映,认为在加快推进精准扶贫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精准识别管理方式较粗放。我市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年定期核查,建立扶贫台账,每年对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进行复核,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但在操作过程中只是通过个人申报、走访了解、村委会证明、公示公开等形式,再录入管理系统,人为影响因素多,特别是在农村,扶贫对象准入性、困难程度及个人申报自觉性在实践中往往打了折扣,在一定时空内出现扶贫资金跑、冒、挪、分等风险。
精准扶贫缺乏莆田特色。我市坚持通过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海则海、宜商则商、宜游则游等方式,推动第一、二、三产业与贫困户联动齐动,多渠道拓宽贫困户增收途径。但在实施过程中,相关行业或主管部门虽有方案,也有举措,却没有形成自己的“特色产品”“品牌产品”“拳头产品”,基本是给资金下项目,千篇一律,特色扶贫拿不出叫不响,重点不突出。
政策扶贫创新亮点少。精准扶贫提倡改“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由“输血”向“造血”式扶贫转变。但大多单位和部门因循守旧,停留在出方案下任务,施策不足,个别工作主动性不够,缺乏担当,怕担责,“畏难”情绪严重,突破障碍力度小,创新思路少,亮点不多。
就下一步精准扶贫工作,王少华建议:
一要强化实招,增强精准识别力度。精确识别是精准扶贫的前提。只有在广大乡村实实在在地宣传发动群众,广泛通过标语、宣传栏、广播、宣传单等传统方式,把各级党和政府精准扶贫的政策及举措原汁原味地公布、张贴出来,让群众更多了解扶贫政策,让群众明明白白评议,按“标准”识别同村老百姓谁是扶贫对象,村居干部通过有效、合规的程序,到村到户调查,市、县区、乡负责抽查检验、信息录入等,才能保证扶贫对象认定的透明、准确;每年定期组织对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核查、比对和清退,对漏统漏报和因灾、因病、因残等原因返贫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建档立卡数据库管理。市政府要整合市、县区各部门有关数据,建立统一的全市精准扶贫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对扶贫对象情况全方面、多角度掌握,如住建部门的住房保障系统、卫计部门的人口计生系统、国土部门的房产管理系统及相关银行诚信系统等,甚至在政策许可范围内,把扶贫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向全民开放,人人可以凭有效证明查阅贫困人员的申请、审批、受助信息,把扶贫工作环节置于阳光之下。
二要强化帮扶,促进特色项目发展。进一步加强社会扶贫力量,协助签约企业尽快进村入户,开展因地因企因业制宜、因村因户因人施策,转变贫困村和贫困户“给钱给粮”,“等、靠、要”的观念;坚持智力扶贫、产业开发,引导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真正把资源优势挖掘出来;对贫困村实施水、电、路、气、房和环境改善“六到农家”工程。支持和鼓励蔬菜(果蔬)、畜禽养殖、花卉苗木、食用菌、油茶和乡村旅游休闲等覆盖面大、带动力强、扶贫效益明显的产业发展,并逐步形成了“一村一品”、“一村一特”农业产业化格局;积极推进“救急难”工作,落实临时救助配套资金,对因特殊原因致贫的困难家庭实施临时特别救助,并引导社会力量加大帮扶救助力度,帮助渡过难关。对所有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户应保尽保,实现社会保障兜底。
三要强化简权,提高扶贫效率。扶贫工作千头万绪,有党委、政府的宏观政策,也有行业、部门的专项扶贫工程,这些扶贫举措都有自己的一套较规范完善的运行机制,贫困村和贫困人员往往需要村(居)委会初审意见;乡(镇)级政府审核意见;县(区)级审核意见;市级组织审核意见;省级组织审批意见。走完这些审批程序,群众调侃说:等资金到位,黄花菜都凉了。因此,政府要敢于突破创新机制,整合各部门扶贫资金,既集中管理,又分项目实施救助,简政放权,简化各种资金申请手续,实行贫困村和贫困人员在所在村居和网上并存申请、公示。同时,激励各级部门权责并重,定好位、履好职,强化脱贫攻坚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扶贫工作效率高,业绩突出,要给予肯定表彰,反之则问责追责,做到工作业绩与个人成长进度挂钩,与单位评先评优对称。
四要强化人才,配强扶贫新生力量。众人拾柴火焰高。我国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为“扶贫日”,意在最广泛地动员社会力量投入扶贫济困工作。现在,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互为支撑,拓展着全新的扶贫格局。这些扶贫工作都需要高素质的人才,特别是要推进“三下乡”用知识改变贫穷、预防因病致贫返贫、发挥科技致富作用;要出台更加优惠的条件,增加大学生任村官人数,既可解决大学生就业,又可为扶贫工作注入新生力量。
五要强化监督,保障脱贫目标完成。针对扶贫领域项目申报和审批、资金拨付和报账、项目实施和验收等环节中易发、高发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建议:市、县区纪(工)委、市直相关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责任,逐一赴各乡镇开展巡查督导,保持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保障我市顺利完成脱贫奔小康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