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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建议案
【发布日期:2017-08-23】 【来源:】 【阅读:次】

莆市协〔2017〕16号                          签发人:彭丽靖

 

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

精准脱贫工作的建议案

 

市委、市政府:

    根据市委、市政协2017年度专题协商计划,市政协于8月17日召开“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协商议政会,现将有关情况撰写为建议案,供决策参考。

一、基本情况

扶贫开发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工作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人民福祉。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是我们党向人民、向历史作出的庄严承诺,是全国人民的共同期盼。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实现贫困对象“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标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结对帮扶、分类精准施策、严格检查督导,扶贫工作扎实,脱贫成效明显。全市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村88个和建档立卡贫困对象9807户31335人国定7977人,省定23358人),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下,2016年完成脱贫减贫20145人省下达任务13400人的150%);完成贫困村脱贫摘帽20个。2016年,我市在全省扶贫工作成效考核中,综合评价等次为“好”,受到省委省政府通报表扬和一千万元奖励。2017年按照要求,我市计划完成脱贫减贫11326人,贫困村脱贫摘帽68个。干部群众反映,由于各级领导重视,责任传导到位,统筹协调力度大,去年以来的精准扶贫工作,切实做到了扶真贫、真扶贫。对当前精准扶贫工作的评价,从走访贫困户收回的调查问卷表明,90%的贫困户感到“非常满意”,另10%的贫困户感到“满意”。

我市在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上,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扶贫工作衔接不紧。全市无统一的精准扶贫信息化工作平台,扶贫工作信息分散,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及时,动态变化难掌握,统计查询不方便。扶贫部门开展的贫困户识别与退出工作,与民政部门的低保对象认定与退出工作,时间不同步,工作衔接不紧。二是自身造血功能不强。一些贫困村因所处地理位置偏僻,基础设施和资源条件受限,集体经济底子薄。少数贫困村重视村容村貎的改善提升,但在发展产业和改善村民生活方面投入不够。一些贫困对象劳动技能弱,依靠自身脱贫能力差。少数贫困对象缺乏内生动力,等靠要思想严重,对兜底保障有依赖。三是救助保障覆盖不全。对部分边缘户的认定因为无法精准确认其年收入、隐性收入,导致少数贫困对象未能纳入低保。教育资助手续不够简便,少数贫困生怕麻烦、担心被学校公示而放弃申请。一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于不是寄午生或寄宿生,不能得到相应资助。四是扶贫工作力量不足。各级扶贫工作机构力量配备不均衡,乡镇扶贫办工作人员“专职不专”,人员变动频繁,业务不熟悉。个别部门在扶贫脱贫上存在各自为政现象,行业扶贫合力不够,弱化了行业政策效应。有的结对帮扶干部对挂钩贫困户走访了解不经常,对家庭成员、生产生活状况等不够熟悉。五是容错机制不够健全。近年来,精准扶贫工作任务繁重,工作量明显增大。大部分基层干部能够正确看待这种变化,但让他们感到有压力的是工作干得多,出差错的次数可能就多,加上容错机制不够健全,导致部分干部在工作中主动作为意愿不高,怕担责追责。

  二、建议意见

2017年是我市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已到了迎难而上、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统筹协调、大力推进;需要全社会凝聚共识、合力协作,以更大的决心、更精准的举措,众志成城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一)聚焦精准识别,促进扶贫信息共建共享

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建立一个全市统一、多部门共建共享的精准扶贫信息化工作平台(河南洛阳市已在建)。一是全面采集信息。按照“平台共建、信息共享”的思路,全面采集易地搬迁安置、农村低保、新农合医保、农村危房改造、教育信息管理、富民产业发展、劳动力培训、金融信用贷款、惠农政策等各部门扶贫信息,实现精准扶贫工作信息化、数字化,为各部门合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方便统计查询、信息比对、调查取证,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实施动态管理。建议每年扶贫部门与民政部门要同步按排“贫困人员”与“低保对象”这两类人员的识别与退出工作,部门联动,同步实施,解决部分工作重叠和衔接不紧的问题。要及时掌握动态变化信息,提高数据跟踪和更新频率,使两类人员的信息更加详实、精准。对漏统漏报和因灾、因病、因残等原因返贫的,做到进出有据、一个不漏。三是及时公布情况。及时在平台上公布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出台的精准扶贫有关优惠政策文件,并进行宣传解读。组织相关部门把惠民支农项目资金审批、分配、使用情况及扶贫补助款项的发放明细,定期“晒”上平台,方便群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城厢区率先开发的《扶贫电子系统》,可在手机端浏览,实现扶贫工作部门、帮扶责任人、贫困户之间的信息互动,做法值得肯定和推广。

(二)提升造血功能,引导扶贫对象创业就业

进一步聚焦扶贫“靶向”,瞄准工作重心,加大攻坚力度,推进专项扶贫,挖掘内生动力,使扶贫模式从“输血式”向“造血式”转变。一是大力发展产业。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好产业扶贫,因地制宜发展“一村一品一业”,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推行“企业(合作社、农场)+基地+农户”经营模式,吸引工商资本下乡,鼓励贫困户以土地、农房和林权流转或抵押入股,投入土地、劳动力、资本等要素合作,获取“三金”(租金、股金和薪金),建立产业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二是加强技能培训。落实扶贫开发对象“一户一就业”帮扶措施,实施“新型农民素质提升工程”,采取“免试入学、免费培训”办法,让贫困劳动力优先接受职业教育,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强培训针对性,对接企业用工需求,防止训用脱节。建议部分实用技能培训可依托或联合企业组织实施,培训合格即可录用,培训费用由政府承担。三是推荐就业岗位。通过扶贫大数据信息平台、政府门户网站、扶贫微信公众号、村务公开栏等推送用工岗位信息。通过职介中心和人才中心,组织面向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的专场招聘会,提高扶贫对象受聘率。继续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对象提供收益稳定的公益性岗位,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四是提供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落实扶贫小额贷款贴息政策,为贫困人员自主创业、发展产业提供金融支持。拓展扶贫贷款捆绑使用、集中入股具有收益稳定可靠的投资渠道,增加贫困人员的财产性收入。按照“应贷尽贷、服务优先”的原则,大力拓展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探索建立扶贫信贷保险制度,减轻扶贫小额信贷风险。

(三)强化基本保障,推动扶贫领域全面覆盖。

坚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钱往一处投,明晰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基本保障,确保贫困对象真正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住房安全、基本医疗和义务教育有保障。一是扎实推进教育扶贫。组织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残疾学生”、“农村留守学生”等群体摸底工作,分类建好台账,通过“免、减、助、贷、奖”等五措并举,做到贫困生资助一个不漏,确保资助“全覆盖”。把困难学生资助由“自下而上”,变为“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式,逐步实现主动资助,简化申请手续,保护孩子自尊,确保资助到位。加大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化。二是扎实推进健康扶贫。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列为医疗救助和大病保险政策重点倾斜对象,推动适当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建议对建卡贫困人群,免费开展一次拉网式体检和疾病筛查,从源头上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开展农村“两保一孤”(低保户、五保户和孤儿)特困群体意外伤害及重大疾病保险试点,采取团体保单方式进行承保,破解困难群体因病致贫、返贫的风险保障资金瓶颈。三是扎实推进造福搬迁工程。把造福工程扶贫搬迁作为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有力抓手,紧密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实行易地搬迁扶贫,引导贫困地区群众向县城、集镇、工业园区周边及中心村搬迁安置,做好搬迁群众就业、就学、就医等后续服务保障工作,鼓励发展物业经济,增加搬迁户收入,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四是织牢社会保障兜底网。加大财政投入,对无劳动能力、无法通过开发性扶贫措施实现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由政府兜底保障。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逐步实现低保、脱贫标准“两线合一”。 建议对未纳入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继续扶持制度。截至6月30日,我市有15105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没纳入低保,对其中收入偏低且不稳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继续扶持,确保稳定脱贫。五是实施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建议各县区选择有条件的乡镇先行试点,依托和升级改造现有乡镇一级的敬老院,结合镇卫生院医疗资源,配套完善食宿、医疗服务、休闲娱乐等功能,将散落各村的特困人员、自理能力差的空巢老人相对集中进行供养照料,既使老人得到更专业、更人性化的服务,也可减轻村一级单独请人照顾“五保”老人的负担,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在基层落实,让特困人员和农村老人生活有依靠、生病有照顾、精神有关怀。

(四)汇聚社会力量,构建大扶贫工作格局

扶贫开发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进一步加大扶贫政策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浓厚扶贫工作氛围,努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合力推进的大扶贫工作格局。一是加强扶贫专业队伍建设。选调人员充实市县两级扶贫办,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重视基层扶贫工作力量建设,建立乡镇专职扶贫工作队队伍,并保持相对稳定;抓好基层党建促脱贫,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引导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驻村扶贫,培养农村致富能手和乡土人才服务扶贫工作,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二是调动企业参与扶贫积极性。继续推进“精准扶贫莆商在行动”精准扶贫活动,带动更多的民营企业参与扶贫,以签约结对、村企共建为主要形式,开展实用技术、生产技能、经营管理等技能培训,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切实落实企业公益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引导企业利用帮扶村闲置土地、校舍、荒山,投资办厂、设立基地、订单生产,实施产业、商贸、就业、捐赠和智力扶贫。三是扩大社会组织扶贫参与面。重视发挥群团组织的独特优势,通过一对一结对、手拉手帮扶等形式,开展精准化、个性化帮扶,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情。倡导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组织,发挥自身网络渠道优势,通过志愿服务、专业人才、爱心募捐等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开发。开展慈善义演、义拍、义卖、义展、义赛和“扶贫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拓宽社会爱心人士参与扶贫渠道。四是发动基层群众积极参与。贫困群众既是脱贫攻坚的对象,更是脱贫致富的主体。要注重扶贫与扶志相结合,激发贫困对象的内生动力,变“你来扶贫”为“我要脱贫”,变“要我发展”为“我要发展”。建议在全市开展“脱贫之星”评选活动,通过树立典型,引导贫困群众树立主体意识,发扬自力更生精神,激发改变贫困面貌的信心,靠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命运。

(五)凸显精准高效,健全扶贫工作运行机制。

当前,扶贫攻坚已经进入“啃硬骨头”的深水区,必须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扶贫工作责任,深化制度建设,健全扶贫工作运行机制,确保扶贫工作精准高效。一是健全合力攻坚机制。要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发挥“四级联动工作机制、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形成“上下联动、横向联合、齐抓共管”的扶贫工作合力攻坚态势。进一步健全“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挂钩帮扶机制,发挥结对帮扶企业、驻村工作队和驻村干部作用,加大对88个贫困村的帮扶力度。二是健全资金使用机制。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的原则,实行“多渠道进水、一个龙头出水”, 统筹整合使用各类财政扶贫资金、涉农资金,变“散钱为整钱”。要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加快资金拔付进度,及时发挥扶资资金效用。加强资金监管力度,组织定期专项检查,确保扶贫资金安全。三是健全考核评估机制严格执行《莆田市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实施办法》,将扶贫攻坚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点内容。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老干部参与精准扶贫工作的现场检查和考核评估,充分发挥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职能。继续探索推行扶贫绩效第三方评估,客观评价各级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精准度、群众满意度。四是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建议各级党委政府建立健全扶贫工作容错纠错机制,合理设置容错界限,对干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区分是不可避免因素造成的失误,还是工作失职渎职造成的问题,宽容扶贫政策执行中出现的失误,营造一个更加良好的工作环境,激励扶贫干部干事创业,推动精准扶贫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

 

 

 

政协莆田市委员会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