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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土地流转 促进农民增收
【发布日期:2013-12-03】 【来源:莆田侨乡时报】 【阅读:次】

【编者按】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改革的号角,“三农”发展迎来了又一次重要机遇。三中全会公报指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有两处直接牵涉到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第一处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第二处是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赋予农民对承包地的流转权能。

 

 

 

市委六届五次全会提出了“山区学利农、海上建牧场”的思路,展现莆田特色,适应莆田发展。山区大力发展设施种植业,推广仙游利农集团设施农业发展模式,既推进了耕地流转、集约经营,又解放了劳动力服务于当地特色产业,形成了龙头企业发展与农民共同收益的良好格局。图为利农度尾基地。 (郑育俊/摄)

 

近年来,我市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提高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和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推动了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目前,我市土地流转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民盟莆田市委会调研发现,主要有耕地零星分散,田租在农户收入中占的份额很小,农户流转耕地的愿望不强;农民对耕地的需求不同,集中连片流转协调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影响了农村耕地流转;农民种植自主权大,缺乏有效制止耕地抛荒的手段;流转的耕地期满有的很难如数退还农民,以及流转机制不完善等。
   土地流转能够促进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促进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农业的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为此,民盟莆田市委调研后提出建议:
   引导农村土地依法流转。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加大对山区、沿海等耕地流转规模较小地区的引导,加强耕地流转信息的发布,引导蔬菜龙头企业、种植大户进行耕地流转的供需对接,也可以采取“土地入股”形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有条件可依托镇街经管站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给予专职人员及工作经费,逐步引导耕地转出方和需求方自觉向耕地流转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进行登记,减少因农户之间自发无序流转而发生的纠纷。也可发挥农村老人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村民小组长的作用,由他们当中介,收取一定中介费,用来维持日常的各项费用,并将流转信息报镇、村进行备案。要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和民营经济,为农民广开就业门路,吸引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进城镇务工经商,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实现农村劳动力跨区域流动,从而推动更多农户的耕地向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大户流转。
   健全耕地流转市场机制。建立健全耕地流转交易服务体系和耕地作价评估、耕地流转补偿、耕地流转合同等管理制度,保证农户流转耕地的合理补偿,防止农民因失去耕地而陷入困境,使农民可以自主地按照市场情况做出是否流转的决策。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化运作有利于创新农村保障制度,即农民如果转让、交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获得相应的保障权益。
   规范耕地流转协议签订。流转租金上,要按照市场行情,及时支付给农民,最好在耕地流转协议签订时,当场统一给付,且每年都在同一时间给付。也可以按实物如当年本地综合的稻谷价格进行计算田租,如每亩800斤稻谷,按国有粮站收购价或市场收购价(就高不就低)进行折算田租。流转期限上,要根据不同栽培方式进行区分,流转形式分为季节性流传和全年性流转,季节性流转一般以当年8月中旬至第二年的4月中旬;露地栽培和小拱棚栽培建议期限为3年,简易竹木架大棚和节水设施基地期限建议为5年,钢架大棚设施期限建议为10年,所有流转合同最长期限应不超过2028年。
   加强耕地流转的管理。要加强耕地流转后的监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耕地承包权益。流转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要签订规范的耕地流转合同并报乡镇经管部门进行备案,实现农村耕地有序规范流转。如有进行道路、渠道、管理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应预交复垦押金,资金应设专户管理,并由村、镇两级一起管理,防止挪用。农民在耕地流转过程中的租金收益要有保证,如有田间打工的愿望,也应优先雇佣,流转期限结束后,可以顺利取回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如遇土地征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要全额补给原有承包方,青苗补偿费应补给承包方。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要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力度,全面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应保尽保。要全面建立农村人口养老保险制度,特别是要解决55岁以上和已经丧失劳动能力农村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使他们对农村耕地流转放心。要引导农民从耕地流转收益中拿出部分资金,建立个人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提高自我保障能力。对已经进入城镇就业的农民要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与城镇社保的对接,避免二次返乡“与民争地”,促进农村耕地加快流转,推进农村耕地适度集约规模经营,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要通过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要实施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标准农田示范片建设等项目,修建机耕路、机耕桥、电灌站、排灌渠,实施“沃土工程”,平整土地,改良土壤,提高土壤肥力,改善农田基础设施,使一家一户零星的耕地集中改造成为“田成方、渠相连、路相通、旱能灌、涝能排、排灌方便、交通便利”的高产稳产标准化农田,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为土地流转创造有利条件。